1.昌吉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招录警务辅助人员526人
2.乌鲁木齐天洁仁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125人
3.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共应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岗工作人员公告(262人)
4.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共应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岗驾驶员公告(15人)
5.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阿拉山口分中心组织招聘60名医务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辅警队伍建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昌吉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招录数量及条件
(一)招录数量
面向社会招聘男性500名、女性26名,其中:
1、交警大队(其中女性10名);
2、女子骑警队(女性10名);
3、女子特警队(女性6名);
4、各派出所(含警务站)500名,均为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男性: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及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
4、女性(交警大队):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60厘米及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
5、女性(骑警队、特警队):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身心健康,身体素质较好,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
6、户籍不限;
7、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1月5日至2003年11月5日期间出生);
8、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9、男性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10、女性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11、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工作,善于思考,勇于奉献,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2、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的: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4、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优先录用: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6日起,额满为止(早上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3、报名要求:符合招录简章规定的人员,需携带《昌吉市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役证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
4、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无工作单位的本人写情况说明。
5、报名地点:昌吉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昌吉市绿洲南路二水对面原农机校。乘坐45路、42路、7路终点站可到达)。
6、资格审查:经现场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后,确定初审人员。
(二)政审
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点领取《昌吉市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完成初审后将政审表交回报名点。昌吉市公安局对户籍地初审合格后的报名人员进行复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进入后续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现场答题。
2、面试使用汉语答题,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能测试
1、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2、体能测试项目为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折返跑、俯卧撑(男子)、仰卧起坐(女子)。标准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3、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通过“昌吉警苑”微信号统一公布。
(五)体检
1、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统一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由昌吉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昌吉市公安局批准可在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应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3、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参与招录后续环节。
(六)公示
对成功通过政审、面试、体测、体检环节,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将通过“昌吉警苑”微信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公示起5个工作日。
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扫描关注“昌吉警苑”微信公众号,本次招录相关事宜通过“昌吉警苑”微信公众号或电话进行通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由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由昌吉市国力众业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被聘用人员在市公安局工作期间,由昌吉市国力众业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约为每月7500元(按大专学历测算),学历不同工资标准不同。工资待遇包含基础工资、伙食补贴、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及其他年终奖金。
工作咨询电话:0994-2506246。
附件:昌吉市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
昌吉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5日
2.乌鲁木齐天洁仁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125人
3.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共应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岗工作人员公告(262人)
为切实加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提升医疗服务保障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开发区(市)公共应急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2名事业岗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基本条件、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三)近3年来,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四)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医务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霍尔果斯市机关、事业单位离职不满3年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至报名当日。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共应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岗工作人员公告》在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hegs.gov.cn/)通知公告栏及“霍尔果斯零距离”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6日至20日20:00。
招聘程序主要有:简历投递、简历筛选、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调剂、公示、培训、上岗的程序进行(笔试、面试等环节具体时间以霍尔果斯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1.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考生可通过钉钉或微信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按照填报要求逐项进行填报,填报完毕后提交等待审查。

2.新入职的工作人员6个月试用期,6个月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协议,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应聘人员在线签署《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岗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资格证书等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上传至附件。
4.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编造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5.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及下一步考试通知将电话告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所报考岗位专业知识。
笔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及面试试题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笔试对以下人员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5分;
2.霍尔果斯户籍人员加5分;
3.退伍军人参加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加5分;
加分项最高可加10分。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1:1.5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取两位小数。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统一组织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携带个人档案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霍尔果斯市事业岗工作人员,按照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政策,根据工作岗位确定岗位等级,执行相关福利、绩效薪酬待遇,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其他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报考人员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尽量减少外出和人员聚集。
(二)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和《职位表》相关要求,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
(三)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聂卉卉(18399067858)、许 晶(13394999885)
许 静(13519991410)
监督举报电话:18599612380(霍尔果斯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999-8794268(市纪委监委)。
附件:1.《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共应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岗工作人员职位表》
2.《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共应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岗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6日
来源:http://www.xjhegs.gov.cn/info/1183/53721.htm
4.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共应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岗驾驶员公告(15人)
根据工作需要,开发区(市)公共应急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岗驾驶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基本条件、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医务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霍尔果斯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被辞退、未通过试用期考核、离职不满3年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至报名当日。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共应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岗驾驶员公告》在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hegs.gov.cn/)通知公告栏及“霍尔果斯零距离”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事业岗驾驶员主要在健康驿站、公共应急服务中心、人民医院等单位从事救护车驾驶工作,需满足以下要求:
(1)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2)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照及以上,具有两年以上驾龄;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4)45岁以下(含45岁,计算时间截至10月31日);
(5)经常熬夜、超负荷工作,身体健康无基础病、慢性病。
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请如实填写报考信息,编造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6日至20日20:00。
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四)面试
通过筛选简历和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五)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统一组织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携带个人档案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霍尔果斯市事业岗驾驶员,按照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政策,执行相关福利、绩效薪酬待遇,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新入职的工作人员6个月试用期,6个月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协议,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其他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报考人员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尽量减少外出和人员聚集。
(二)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相关要求,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
(三)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聂卉卉(18399067858)、许 晶(13394999885)
许 静(13519991410)
监督举报电话:18599612380(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999-8794268(市纪委监委)。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6日
来源:http://www.xjhegs.gov.cn/info/1183/53720.htm
5.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阿拉山口分中心组织招聘60名医务工作人员
进一步加强我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力量,充实疾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经州党委批准,2021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阿拉山口分中心组织招聘医务工作人员60名。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阿拉山口分中心招聘编制外医务工作人员60名。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㈢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㈣具有医学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㈥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0月19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10月19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博州疾控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附件6);
㈦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违纪等行为且限考期未满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因个人原因,被辞退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平台
博州政府网(网址:http://www.xjboz.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地点:博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办公室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1月19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1月19日
面试时间、方式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现场面试。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可通过博州政府网查询《说明》。
2.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具体专业及专业类设置的,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2)相关专业及专业类审核标准,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其毕业证书的专业全称和类别如实填报。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填写《2021年博州疾控中心阿拉山口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3),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为博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办公室(青得里大街157号),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即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招聘环节。
(二)面试
1.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进行现场面试。
2.面试时间:现场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待电话通知。
3.现场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全部面试人员结束面试后当场公布。
4.现场面试合格分数线根据面试总体情况由博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公布。现场面试成绩达到2021年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阿拉山口分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现场面试考生需在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候考,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6.参加现场面试时,考生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
(三)成绩
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员;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博州政府网”公布。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现场报名、面试等环节考生应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尽量减少外出和人员聚集。参加现场环节,出示国务院健康码及核酸检测卡,对持非绿码的考生,还需提供现场资格复审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有疑问,考生可致电咨询服务电话,详细咨询了解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四)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资格复审结果排名确定。由州疾控中心统一组织,到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4)及有关规定执行。
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经州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复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五)考察
博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相关用人单位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调档、实地考察和函询等形式进行。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2021年博州疾控中心阿拉山口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见附件5)。考察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经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六)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博州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博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
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参照博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同工同酬核算发放且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为期3年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解除聘用关系及劳动合同。报考人员聘用后按照单位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剂。
七、监督及要求
博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相关单位要自觉接受自治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政协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政策和程序,并实行公务回避(与报考人员之间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招聘期间,对报考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举报,未实名举报的不予受理。对违反规定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违纪行为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监督电话:0909—2318894。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博州政府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州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09-2316900
下载报名表链接:(http://www.xjboz.gov.cn/)
附件:
1.博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阿拉山口分中心招聘岗位表
2.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3.2021年博州疾控中心阿拉山口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2021年博州疾控中心阿拉山口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6.博州疾控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倪俊平 18709097815
玛合巴丽 18309097817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