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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开招聘1120名人员公告!大专即可报名!2022年2月12日前报名

自治区公开招聘1120名人员公告!大专即可报名!2022年2月12日前报名 新疆锦绣年华好事资讯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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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2022年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新疆工程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公告3

1.2022年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新疆工程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公告

3.乌鲁木齐市公开招聘800名工作人员公告

4.新疆大学2022年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5.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10人公告

6.阿克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26人员简章

7.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所属新疆林业规划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人公告

8.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邮政储蓄城区分公招聘4人公告



2022年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等有关规定,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政法学院是2021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正厅级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新疆图木舒克市办学。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人才立校战略,致力于建设“高起点、高水平、有特色”的政法院校,为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治疆,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重大贡献。

  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详细岗位信息见《2022年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毕业时间截止为2022年12月31日)。

  2.具有高级职称者,学校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考核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良好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与高级职称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2月24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2月24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2月24日后出生。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6.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

  5.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及疆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人才待遇

  详细情况见《2022年新疆政法学院人才引进基本条件及待遇表》。

  五、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分两批进行,第一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0日;第二批截至到2022年5月31日;博士不受报名时间限制。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

  3.报名材料:

  (1)填写《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或护照);

  (2)如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需征得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3)学历和学位证书(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聘书)、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相关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各学院(部)指定的招聘邮箱(邮件主题命名: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学科),并电话联系相关学院(部)。

  (二)资格审查

  报名教师和教辅岗位,学校对照岗位条件和《报名表》,按照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核验,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应聘人员,初审通过人员将在审查期内收到面试通知。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辅导员岗位,学校组织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考条件确定符合笔试条件人员名单。初审通过人员将在审查期内收到笔试通知。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本次笔试采取线上笔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形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1.教师和教辅岗位。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报考条件,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学校按照相关要求组织面试。面试采取面谈和试讲结合的方式,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背景,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素质和学术能力。

  2.辅导员岗位

  辅导员岗位须参加笔试、面试。学校根据报考条件,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笔试范围包括辅导员职业理论、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政治时事等内容。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笔试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

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3.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四)心理测试

  通过面试(笔试)人员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论为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心理测试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具体组织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学校根据总成绩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经学校批准后,可复查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

  (六)考察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交岗位所需证明材料、或所提交的证明材料与报名表不符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心理测试等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对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新疆政法学院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参加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需遵守保密规定,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报考人员违反考试相关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参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它事项

  1.公开招聘政策咨询:郭鹏飞、丁蓉,0998-6952100

  2.监督联系电话:0998-6952040

  学校网址:http://www.xjzfu.edu.cn/

  通信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52号

  未尽事宜,以新疆政法学院官网公告为准,本公告由新疆政法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

  2.2022年新疆政法学院人才引进基本条件及待遇表.docx

  3.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新疆工程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公告




新疆工程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事业编制辅导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工程学院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是一所公办工科类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58年,建校之初为新疆煤矿学校,历经新疆煤矿学院、乌鲁木齐煤矿学校、新疆煤炭专科学校,1994年更名为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新疆工程学院,同年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并入。

  学校共有四个校区,占地面积1930亩,主校区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另有南昌路校区、天津路校区和北京路校区,托管了新疆煤炭技师学院。学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建有2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教育厅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6个校级重点科研平台,60个校内实验室。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辅导员,招聘性质为事业编制招聘。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学校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xjie.edu.cn/,下同)发布招聘信息。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应聘人员如为少数民族考生,国语水平需达到MHK四级乙等水平,或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水平,报名时请提供证书;

  (七)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1年12月22日后出生;

  (八)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备辅导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时请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并于2022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

  (九)具备辅导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十)本次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证明。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12月30日10:00-18: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邮箱报名,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工程学院人事处负责。

  1.报考者在新疆工程学院主页,认真阅读《新疆工程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设置一览表》、《新疆工程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了解辅导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完全符合辅导员岗位要求的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4.邮箱报名所需材料:

  (1)《新疆工程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版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个人简历1份;

  (3)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4)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

  (5)应聘人员如为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或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

 (6)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8)本次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证明。

  以上电子报名材料请按顺序编辑在一个WORD文档中,以“姓名-岗位代码”格式命名文件,例:“张三-B4001”,将文件发送至学生处田老师,联系电话:13364761461,邮箱:85617473@qq.com

  5.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资格审查

  新疆工程学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工程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报名人员届时可登陆新疆工程学院主页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八、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总成绩相同者,由新疆工程学院组织加试,加试成绩最高者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具体事项于报名结束后,将在新疆工程学院主页发布。

  (一)笔试

  1.笔试由新疆工程学院组织实施。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一同入闱面试。

  3.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工程学院主页予以公布。

  (二)面试

  1.面试由新疆工程学院组织实施,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于笔试结束后在新疆工程学院主页公布,不再单独通知。

  2.截止面试前一日18:00时,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本次辅导员岗位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面试结束后,在新疆工程学院主页上公布笔试、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工程学院组织实施,学校将按招聘人数和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确定的体检人员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费用自理。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十、考察

  1.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核应聘者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

  2.报考者需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学校重点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一、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工程学院主页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应聘者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工程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学校可按相关规定进行调剂补录。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学校在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及时进行公布。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新疆工程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监督人:新疆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室 迪力木热提·多来提

  监督电话:0991-7977126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未尽事宜,由新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工程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

  2.新疆工程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下载)

  4.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新疆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21日




乌鲁木齐市公开招聘800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并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三)中共党员、复员军人、退役士兵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考虑;

  (四)具有基层工作经验、手动档驾驶技能、烹饪等专业技能水平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整建制院校来乌实习的优先考虑。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有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二)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在沙依巴克区现有工作岗位辞职未满1年的。

 三、招聘程序

  按宣传、报名、资格审查、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一)宣传及报名

  通过各省市人才服务网、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进行宣传。报名工作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1个岗位。

  1.线上报名邮箱:455121505@qq.com

  2.联系电话:0991-5818300,18129476111,13639919538

  3.线下报名地址:沙依巴克区各片区管委会劳动保障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创业登记证》、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一寸照片3张等报名资料扫描件以附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岗位编号+姓名+联系电话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方式按照以上资料进行提交并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及低风险地区行程码。

  4.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招满为止。

  (二)资格审查、面谈及确认

  通过筛选简历及报名资料,由用人单位点对点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时间节点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线下资格审查和面谈。

  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谈环节对符合用人单位条件且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的应聘人员予以登记和确认,初步达成就业意向。

  报名人员如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按招聘计划1:1比例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表现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合同期满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畅通政策咨询和监督渠道,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

  (三)报名人员联系电话要填写正确、保持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关机、停机等联系不上的,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本次补充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电信诈骗。

  (四)政策解释电话:0991-4564446

  监督举报电话:0991-6139566

  (工作日10:30-13:30,15:30-18:00)



  1.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补充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补充招聘工作人员用人单位联系电话





新疆大学2022年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新疆大学的前身是始创于1924年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院。抗战时期,俞秀松、林基路、杜重远、茅盾、祁天民、张仲实、萨空了、史枚、高滔、江豪、涂冶、赵丹、郭春则等一批共产党人、教育家、艺术家和进步人士,先后来学校担任领导、任教和讲学。经过一代代新大人的艰苦奋斗,新疆大学已经成为一所有着悠久办学历史、光荣革命传统、鲜明办学特色的综合性大学。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的领头羊和排头兵,2017年新疆大学被列入全国首批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2018年被确定为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走上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900余人,各类在校生34400余人,现有红湖校区、友好校区、博达校区三个校区,其中位于水磨沟区河马泉新区的博达校区,于2021年10月正式启用,将为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更好的平台与科研环境。新疆地域辽阔,资源丰富,是国家“一带一路经济带”核心区、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的桥头堡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将为青年人才发展提供充足的舞台和机会,诚聘天下英才,共建大美新疆。

  一、基本条件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学风诚信,治学严谨,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高级职称;

  (二)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志于扎根边疆建功立业,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

  (三)身体健康,能满足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

  二、招聘对象

  (一)高层次领军人才。国家级杰出人才,在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担任教授及相当职务,或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要学术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其他相当以上学术水平学者。

  (二)学科带头人。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学术造诣高,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突出,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

  (三)学术骨干。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近5年,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并取得有重要影响的系列学术成果,能对学科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四)青年优秀人才。具有博士学位且人文社会科学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自然科学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潜心学术、勇于创新,具有学术前沿领域研究工作经历,已取得代表性研究成果。

  (五)团队英才。团队带头人需达到学科带头人及以上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相关研究能够对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三、引进待遇

  (一)职称评聘。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到校工作后即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即可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无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国家规定工资标准),次年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

  (二)薪资待遇

  1.高层次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团队建设及科研条件等面议;

  2.学术骨干。

  (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20万元/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2)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实际需求由学院(科研机构)研究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一事一议”;

  (3)住房待遇:安家费45万元(税后),提供周转房一套(免租金,居住两年)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团购房/人才保障房(80-150m2)一套。

  3.青年优秀人才

  (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不低于15-25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7-15万元/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2)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实际需求由学院(科研机构)研究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一事一议”;

  (3)住房待遇:安家费25-35万元(税后),提供周转房一套(免租金,居住两年)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团购房/人才保障房(80-150m2)一套。

  4.团队英才

  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职称评聘、子女入学入托及配偶工作等,根据工作任务采取“一事一议”。

  (三)其他待遇

  学校为引进人才制定了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在科研时间保障、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匹配团队、职称破格晋升、研究生导师聘任、薪酬待遇、子女入学、配偶工作等方面予以全方位考虑,为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

  四、加入我们

  本公告2022年全年有效,符合专业需求的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均可投递简历。博士

招聘采取绿色通道引才,可随时申报,意向人员先行投递《申报书》,具体考核时间、考核方式将电话通知。

  (一)登录新疆大学主页(www.xju.edu.cn)。

  (二)在“通知公告”栏目中选择“新疆大学2022年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三)仔细阅读,并下载《新疆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附件3)。

  (四)填写《新疆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并将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须注明“博士应聘-应聘部门-专业-姓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校党委组织(人事)部宗菲菲

  电话:0991-8582230,0991-8585997

  E-mail:xdrsk@xju.edu.cn,xjdxrsk@163.com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 邮政编码:830046

  大美新疆,大有可为,求贤若渴,诚聘英才。

  附件:

  1.新疆大学2022年博士等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




  2.新疆大学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基本条件及待遇附表

  3.新疆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

  4.新疆大学人才引进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新疆大学

  2021年12月24日


新疆师范大学作为国际中文教育专职教师储备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际中文教育专职教师若干名。

一、岗位描述

  新疆师范大学分别与吉尔吉斯国立民族大学、奥什国立大学和塔吉克民族大学合作建设有三所孔子学院:吉尔吉斯国立民族大学孔子学院,位于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市;奥什国立大学孔子学院,位于吉尔吉斯斯坦奥什市;塔吉克民族大学孔子学院,位于塔吉克斯坦杜尚别市。报考国际中文教育专职教师需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按期前往海外孔子学院任教,履行孔子学院公派教师职责,承担孔子学院教学任务,协助院长做好孔子学院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招聘人数

  7-10名

三、招聘要求

  (一)应聘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坚决反对“三股势力”和 “两面人”,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2.身心健康,热爱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国际中文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抗压能力。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含)以下。

  4.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学位,具有国际中文教育(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文化、艺术等人文学科专业背景;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读证明,并须在派出前取得硕士学位。

  5.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

  (二)应聘者具备下列条件或背景之一者优先考虑

  1.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能较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进行日常生活、工作交流,具有俄语、吉尔吉斯语、塔吉克语等小语种能力者优先。

  2.有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经历,以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或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公派出国教师、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最迟在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离任手续。

  3.具有较强的国际中文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持有语合中心认可的《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者优先。

  (三)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不得报考。

四、岗位待遇及管理

  (一)以合同制(劳务派遣)方式聘用,聘期两年,待遇按照新疆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社保据实缴纳。

  (二)聘用期间要求全职工作,服从派出工作安排。

  (三)外派期间享受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待遇,具体按照《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

五、应聘程序

  (一)应聘者请于2022年2月12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新疆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专职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将其他证明材料扫描后(扫描件要清晰、大小适中,JPG格式)依照顺序插入《报名表》内,同时发送至wp0211@xjnu.edu.cn(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为“应聘国际中文教育专职教师+姓名”)。(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原件)

  证明材料及顺序为:①身份证②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读证明)③职称证书④普通话证书⑤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证书⑥教学经历证明⑦获奖证书⑧科研成果⑨其他证明材料

  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择优初选。我校将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对于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三)面试通过后将在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并呈报上级部门审核,审核录取后由我校直接通知应聘者。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重要信息提示。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师范大学纪检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 督 人:康林(纪委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监督电话:0991—4112037

七、应聘咨询

  联系人:王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孔子学院事务科科长)

  联系方式:0991-4113512,18167813996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10:30至13:00

  15:30至19:00

  国际中文教育专职教师申请表.doc

  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7



阿克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人才引进及

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一)人才引进

  1. 获得主任医师、主任护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资格证书,正高45岁及以下,副高40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三级医院从业至少五年以上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

  2. 临床医学、护理学应届研究生。

(二)公开招聘

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学历为本科。




福利待遇


薪酬:根据临床能力、学历及学术水平参照医院薪酬制度确定基础工资,根据实际工作量每月发放绩效工资。

五险一金:包含养老金、医疗、工伤、大病医疗及工作年满一年后享有住房公积金。

假期: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婚假、探亲假、产假、陪产假等。

(一)人才引进

  1. 高级职称引进人才待遇:

    ①对有相应工作经验及一定临床管理水平的高级职称引进人才,引进后工作表现突出的,按照医院干部选拔程序优先选拔为科室副主任或科室负责人。按程序优先办理入编手续。

    ②引进人才由医院提供一套100平米左右人才周转公寓(医院家属院或康泰小区),在岗期间免费住宿使用(水、暖、电、气、物业费、停车费除外)。在医院工作满8年且考核评价为合格以上的,按照《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有关规定,其居住的人才周转公寓产权归个人所有(政策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引进人才自行承担)。

    ③新引进的人才与医院在编同职级的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待遇(工资、绩效、职务津贴、误餐费、卫生津贴、取暖补助、五险一金等)。

    ④医院协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

  2. 中级职称及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引进人才自聘用或调入后待遇

    ①对有相应工作经验及一定临床管理水平的中级职称及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引进人才,引进后工作表现突出的,按照医院干部选拔程序优先选拔为科室副主任,按程序优先办理入编手续。

    ②新引进的人才与医院在编同职级的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待遇(工资、绩效、职务津贴、误餐费、卫生津贴、取暖补助、五险一金等)。

    ③对阿克苏地区以外(疆内外,含兵团)的引进人才,由医院免费提供一间单身宿舍,连续三年评价为合格及以上的,由医院发放3万元的购房补助。

    ④医院协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

(二)公开招聘

按照学历及学术水平、临床能力,参照医院薪酬制度确定基础工资,根据实际工作量每月发放绩效工资;享受五险一金、各类法定节假日。

联系方式


投递简历时,请下载填写报名表,将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以压缩包格式(命名为姓名+专业+职称+学历+毕业院校+电话)发送至报名邮箱,或现场投递。  

邮箱地址:aksdqeyy@yeah.net

电话咨询:0997-2598636、18799908100(范老师)

现场投递:阿克苏市文化路42号7号楼212室

    


         阿克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27日

(点击下方链接下载报名表)
附件:
阿克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所属新疆林业规划院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新疆林业规划院是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县(处)级,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成立于1953年,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单位历经六十余年的发展,是新疆最具有实力的以林业生态建设为主的综合性规划设计单位。主要职责是在自治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完成林业及相关行业调查、咨询规划、设计、监测、核查等专项任务,承担新疆区域内近70%的国家林业公益类的调查规划项目。单位持有经国家认证颁发的农林行业规划咨询、工程设计、工程咨询、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及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公路、市政风景园林设计等多项资质证书等。

二、招聘范围

符合单位招聘岗位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主要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招聘方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等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详见招聘岗位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按岗位条件规定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2月8日(含)后出生);

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须持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报考人员为民考民或双语班考生的,须取得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民考汉人员除外),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7.报考人员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其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招聘岗位)。

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21年12月8日):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或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原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劳务合同关系)的;

(7)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招聘工作根据《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精神,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主要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通过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招聘程序和步骤实施。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报名结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线下或线上考核、面试等方式进行。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xinjiang.gov.cn/)、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网站(http://lcj.xinji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信息发布期限为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报名

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网站,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时间、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10:00至2021年12月31日20:00(休息时间除外)。

2.报名方式: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截止前,按照上报资料要求,在指定的电子邮箱,以电子邮件方式上传相关资料PDF电子版。

3.报名人员须提供如下资料(上报资料均提供PDF扫描件):

(1)报名表(附件2,报名期间提供);

(2)资格审查表(附件3,资格审查环节提供);

(3)审核表(附件4,考察环节提供);

(4)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5)学历、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可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证明材料;

(6)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人员可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

(7)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8)所取得的资格证、荣誉证等相关证书;

(9)个人简历。

(10)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11)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和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将不列入意向人选,并承担相应责任。报名截止后,列入意向人选,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制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意向人选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官网另行公告通知。

邮箱地址:zzqlcj2021@163.com

联系电话:0991-5823371  0991-286017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会同新疆林业规划院,按照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需求,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学习工作经历和其他条件等情况进行综合审定,并核实报送材料真实性,初步确定意向人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官网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的,视为放弃。

(四)考核

1.本次招聘工作不组织笔试,通过面谈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进行。新疆林业规划院根据招聘岗位性质、所从事的业务工作要求和岗位匹配度等情况,通过面谈综合了解意向人选专业能力、业务特长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并从意向人选中按照招聘岗位与参加面试人员1:3比例,择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截止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满分100分,以汉语统一命题、汉语答题。面试采取结构化试题进行。

2.面试具体时间、方式及相关要求等事宜,于面试前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网上进行通知。

3.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4.面试通过者根据考核和面试总成绩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入闱人员放弃体检的,按考核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结构化面试或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按时前来面试的,可申请参加在线上面试。如参加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六)体检

1.招聘人员体检,按照招聘岗位和入闱人员1:1的比例从考生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公布。

2.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体检人选后,在自治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1.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会同新疆林业规划院派出考察组,对应聘者进行全面审查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考察期间,考察对象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在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证明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八)确定拟招聘人员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按照招聘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招聘人员。

(九)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或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历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1.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2.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

八、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5585284

九、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面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所属新疆林业规划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下载)

2.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所属新疆林业规划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

3.自治区林业草原局所属新疆林业规划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下载)

4.自治区林业草原局所属新疆林业规划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下载)

5.研究生专业目录(下载)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2月8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邮政储蓄城区分公司现根据工作需要,特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

84团邮政支局营业员(1)名

87团邮政支局营业员(1)名

博乐市邮政支局营业员(2)名

招聘要求:

高中以上学历、会基本的电脑操作、年龄40岁以下,能够吃苦耐劳,84团、87团本地人优先考虑。

薪酬待遇:

岗位工资+岗位绩效+业务兑现+五险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909-2285324、18096891922

备注

如有意向请将简历发至邮箱1350511445@qq.com,符合招聘要求的会电话通知面试,不符合要求将不再进行通知。

地址:博乐市团结路445号博州邮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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