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34人)
2.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招聘55人公告
3.新疆艺术学院2022年招聘8人公告
4.2022年阿勒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简章
5.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招聘人才公告
6.尼勒克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7尼勒克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8.哈密十三师新星市就业援助月招聘岗位1543名
9.沙雅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公告(137人)
1.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34人)
根据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短缺状况,经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非编制内工作人员1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布局调整的需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同意备案,在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基础上独立设置的一所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8年7月隶属于伊犁州政府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工作地点
奎屯市
四、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风扎实过硬,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1年1月22日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详见(附件1);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请参照(附件1);
(八)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附件3)《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附件4)。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除了暂未毕业的2022届毕业生外,其他在读学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六、招聘原则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七、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及岗位条件
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xjyy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和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为:2022年1月23日—2月10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4日10:00—2月10日20:00;
缴费时间:2022年1月24日10:00—2月14日00:00;
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者登陆第三方机构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报名链接:yyzyxy.hersingdat.com。
报考者登录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公告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
3.报名所需材料
(1)《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1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高等教育阶段)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招聘岗位对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有要求的,须提供政治面貌、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相关证明材料;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报名咨询电话:0992-6809010
报名咨询邮箱:xjyyzyzp@126.com
联系人:柴老师
报名技术电话:022-58703000转分机85534或85672
5.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资格初审
初审资格仅限于2022年2月10日20:00前注册并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结束后还未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初审情况个人可登录报名链接查询,资格初审通过后可进行缴费。招聘后续工作安排将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方式:网络在线笔试,委托第三方全程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及安排见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具体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由第三方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和邮件方式通知,请注意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短信和邮件通知。
3.笔试科目: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测试综合基础知识与写作,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80分,写作占2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笔试侧重考查考生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时事政治、分析和写作能力。考前请认真阅读笔试须知,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按40%的比例折合计算。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五)面试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笔试成绩公布时同时开展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方式:考生按照报名材料清单及岗位要求,清晰扫描各项材料,打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至邮箱xjyyzyzp@126.com,用以资格复审。
3.面试入围的确定:根据岗位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招聘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统一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安排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2.面试地点: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面试成绩按60%折合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方式:
(1)专业技术岗位:主要采取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加结构化面试进行综合考核,其中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80%)主要考核:主要考察教学理论、方法、专业知识、教学技能等授课能力或者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能力;结构化面试(20%)主要考核: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
(2)管理岗位:主要采取文字写作能力测试加结构化面试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字写作能力(80%)考核文书写作能力;结构化面试(20%)主要考核: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
面试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学院自行命题。根据不同岗位成立面试专家考核组(5-7人),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试讲及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80%+结构化面试成绩×20%。
5.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6.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站上公布。
(七)心理测试考核内容
1.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未参加心理测试或有重大心理问题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心理测试考核内容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套测试题,通过考生给出的答案,了解考生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
(八)体检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面试不合格者除外)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本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择优确定递补人选。
(九)考察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十)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新聘人员报到后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其中试用期三个月,从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自治区政策及我院有关薪酬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正式聘用之日起缴纳住房公积金。
九、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招聘监督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
监督电话:0992-6809020(工作日10:00至20:00)
十、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
附件2: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附件4: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
原标题: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招聘非编制内工作人员公
文章来源:http://www.xjyyedu.cn/a/tongzhigonggao/2022/0123/2220.html
2.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招聘55人公告
一、学校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坐落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作为国家“一五”计划156个重点项目之一,学校始建于1954年。2016年,学校获批成为新疆唯一一所省部委共建的医学高等学府。
二、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扎实学识,有道德情操,有仁爱之心;
2.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3.有志扎根边疆,服务新疆的医学教育事业发展;
4.取得博士学历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引进对象
1.学科领军人才。国家级杰出人才,在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担任教授及相当职务,或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要学术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其他相当以上学术水平学者;
2.学科带头人。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学术造诣高,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突出,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思路,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具备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
3.学科拔尖人才。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持续发展潜力和团队组织能力的国内外优秀学者,能够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
4.学科骨干。原则上不超过50岁,在国内相关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取得较好成绩,能够带领团队独立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5.青年杰出人才。原则上不超过45岁,具有优良科研创新潜质的学者;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取得较好成绩;
6.青年优秀人才。原则不超过40岁,具有优良科研创新潜质的青年学者。
四、薪资待遇及政策支持
1.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团队建设及科研条件等面议。
2.学科拔尖人才、学科骨干。配备专家公寓,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100万元~200万元、社会科学类30万元~50万元,基础津贴:40万元/年~80万元/年。
3.青年杰出人才、青年优秀人才。配备高层次人才周转房(三年免租金),安家费:40万元~60万元(税后),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50万元、社会科学类10万元~20万元,基础津贴:15万元/年~20万元/年,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4.人才政策。自治区“天山领军”“天山雪松”“天山青年”“天山英才”“天池博士”等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为青年人才茁壮成长提供了全方位配套政策支持。
5.职称晋升。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经审核认定符合要求的,按现有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来校工作满一年,按照《新疆医科大学关于建立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执行。
6.实验室、办公室配备。为人才配备专门的实验室或工作室。
7.学校在引进人才的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方面予以全面支持。
五、申报
1.博士招聘采取绿色通道引才,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下载《新疆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点击获取》(见附件)。
3.将《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xjmursc@163.com)。
4.我们将在收到邮件3日内予以回复。欢迎有入职意向高层次人才来校考察,如最终入职,凭正规报销凭证报销往返机票及住宿费用。
六、考核环节
1.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面试及试讲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40分,试讲60分),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占总成绩的70%。
2.试工(含试工考核)。考生在所报考学院进行试工,试工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试工(含试工考核)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
3.学术水平答辩及层次认定。学术水平答辩及层次认定环节主要考量引进人员的学术及科研能力,此项不进行评分,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层次认定的依据。
4.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总成绩=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70%+试工(含试工考核)×30%
七、体检
体检由新疆医科大学组织实施。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医科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八、考察
1.学校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九、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引才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我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经审核认定符合要求的,按现专业技术职务聘用。
十二、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尚德北路567号(邮政编码:830017)
2.联系电话:
0991-2110072(任老师)
0991-2110075(张老师)
3.电子邮箱:
xjmursc@163.com
十三、招聘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110029
十四、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公告表(下载)
2.新疆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下载)
3. 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2022年1月25日
http://rst.xinjiang.gov.cn/rst/c100482/202201/3072e1ccf5304f6eb19b3f26a8d4de96.shtml
3.新疆艺术学院2022年招聘8人公告
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位于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学校是全国七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的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学校党委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学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质量与内涵发展,以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究出成果、创作展演出精品,成为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区域特征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艺术院校,为繁荣国家尤其是新疆文化艺术事业、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扩大对外交流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被誉为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丝绸之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吸引优秀人才加盟我校,构建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我校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
(详见附件1点击获取职位表)

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位于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学校是全国七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的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学校党委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学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质量与内涵发展,以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究出成果、创作展演出精品,成为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区域特征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艺术院校,为繁荣国家尤其是新疆文化艺术事业、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扩大对外交流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被誉为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丝绸之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吸引优秀人才加盟我校,构建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我校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
(详见附件1点击获取职位表)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五)身心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全年有效。
(二)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
(1)新疆艺术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点击获取(见附件2);
(2)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4)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及研究成果,各类获奖证书,个人创作的作品集等能说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请将以上材料递送至我校组织(人事)部,若通过邮局寄送,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高层次人才”。
(三)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考核。根据岗位需求,进行面试,择优确定人选。
(五)聘用。按上级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及通讯地址
联系人:陈老师、卢老师
联系电话:0991—2583574、2565501 邮编:830049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新疆艺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附件1:新疆艺术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新疆艺术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五)身心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全年有效。
(二)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
(1)新疆艺术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点击获取(见附件2);
(2)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4)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及研究成果,各类获奖证书,个人创作的作品集等能说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请将以上材料递送至我校组织(人事)部,若通过邮局寄送,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高层次人才”。
(三)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考核。根据岗位需求,进行面试,择优确定人选。
(五)聘用。按上级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及通讯地址
联系人:陈老师、卢老师
联系电话:0991—2583574、2565501 邮编:830049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新疆艺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附件1:新疆艺术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新疆艺术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4.2022年阿勒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简章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结构,提高教育质量水平,进一步解决阿勒泰市教师短缺问题,全面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阿勒泰市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初中教师和14名小学教师点击获取职位表。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服务奉献于教育。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初中教师: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 户籍不限,族别不限。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 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 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基层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5. 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详见《2022年阿勒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临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可关注“天山人事招录考试”微信公众号回复“126”获取岗位表及报名登记表并下载进行报名。
6. 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7.教师资格证条件:具备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 解聘手续未办理完成的;
5. 现役军人。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为: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调剂、录取通知、岗前培训、聘用等。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1月24日-1月31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报名地点:二矿解放路街道二楼阿勒泰市铸金劳务派遣有限
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考生报名时,须填写《2022年阿勒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须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报名联系人:边菲
报名联系电话:18083977111 0906-2103350
报名缴费:每人需缴纳报名费60元,缴费方式以现金形式缴纳,本人确认报名无误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2年2月8日10:00--20:00,到二矿解放路街道二楼阿勒泰市铸金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1. 笔试时间:2022年2月10日10:00-12:00。
2. 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 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
4. 笔试试卷命制: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凡未按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小学阶段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初中阶段试卷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
5.笔试成绩公布:2月12日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入闱考生按照1: 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2022年2月13日-14日。
资格复审 :
根据考生报名时所填写信息进行再次审查。
1、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携带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所有证件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2. 组织面试 (1)面试要求: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原件,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采取现场面试和答辩方式进行,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五)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政审 2月15日-16日,中小学体检入闱人员提供政审材料,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者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 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医院为三甲及以上医院,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 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 体检要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者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调剂 对资格复审、面试合格,但因岗位招聘数量所限而未能入闱体检的人员,如本人自愿,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调剂到空缺岗位。 (八)录取通知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到个人。 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 新临聘中小学教师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
四、聘用及管理
1. 新聘人员签订临时聘用协议,聘期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2. 临时聘用教师食宿自理,工资待遇:每月工资4410元(包含五险)。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1. 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2. 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 报考人员要注意所报岗位的选择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6.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市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7.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5.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型人才公告
一、单位简介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成立于1934年,是新疆最早建立的西医医院之一,由驻军医院改编而成,原为新疆省立第三医院。医院现有总院区、疏附广州新城院区以及正在建设的中山大学附属喀什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儿科综合病房楼院区组成,已经形成“一体两翼一院四区一科研院”的发展格局,是喀什地区最大,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于一体的综合三级甲等医院,医院现有职工3700余人。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勇于担当作为,作风扎实过硬;(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一定的抗压力能力;(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五)身体健康,可胜任岗位工作;
(六)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具备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截至到2022年12月31日;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九)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在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方面存在问题的人员;曾在维护社会稳定、祖国统一方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人员;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因违反我院规章制度或其他原因,被我院开除或解聘人员:正处在其他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一)科研型人才
1.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统计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网络信息处理与信息安全、计算机图形学与人机交互、生物信息学与生物计算研究方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网络信息处理与信息安全、计算机图形学与人机交互、生物信息学与生物计算研究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与媒体计算、计算机视觉与医学图像分析、视觉信息处理与类脑智能、图像处理、多媒体处理器设计研究方向);年龄30周岁以下(博士学历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持有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证书:有撰写论文及科研项目经验者优先考虑。
2.招聘人数:2人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4日起开始报名,招满为止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应聘人员可关注“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公众号或官网,击“招贤纳士”投递简历(扫码查看网上简历投递操作指南)。
4.应聘者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将纸质版《应聘人员政审表》(见附件1)提交至组织人事科,未提交者视为放弃此次应聘机会。(备注:喀什市户籍人员需下载《应聘人员政审表》填写基本信息,将纸质版表格交至组织人事科由我院统一到喀什市公安局政审;非喀什市户籍人员需下载《应聘人员政审表》,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自行进行政审,并将纸质版表格密封交至组织人事科。)
5.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998-2962651
咨询时间:早上10:00-13:30,下午15:30-19:30
(二)考试
初审合格者将由组织人事科通知本人考试时间及地点,规定时间未参加考试者视为放弃应聘。
(三)资格复审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证书及档案等参加复审。
(四)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我院进行入职前体检,费用自理。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
喀什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组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监督
监督人:宋老师
监督电话:0998-2970242
(备注:此电话仅用于监督反映,咨询报名事宜请拨打0998-2962651)
六、相关要求
1.应聘材料不全者不予接受;2.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应聘资格;
3.招聘程序各环节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附件
附件1:《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应聘人员政审表
报名网站:http://120.205.152.51:10003/service/wzp/index.html#/index
6.2022年尼勒克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年尼勒克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司法审判工作需要,结合尼勒克县实际,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5人。
(一)招聘人数。
共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5人,其中汉语系9人、哈萨克语系5人,维吾尔语系1人。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一)坚持党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符合《职位表》(附件1)需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2.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3.工作积极,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工作责任心,热爱法律事业;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符合聘用通用体检标准。
5.报考哈萨克族语系的必须熟练掌握哈萨克文字,笔试答卷时必须使用哈萨克文字。
6.报考维吾尔语系的必须熟练掌握维吾尔文字、笔试答卷时必须使用维吾尔文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9.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10.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尼勒克县人民法院4楼政治部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21日至1月26日上午14:00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招聘人员根据职位需求,如实下载填写《2022年尼勒克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登录查询打印)、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
4.因特殊情况在外省、市、县人员可将报名材料发送传真。传真电话:0999-4630820。
5.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非每人每科40元。
(二)笔试
1.考试科目:①笔试为《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法律相关知识;②2022001-2022003岗位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命题和答题;③2022004-2022006岗位使用哈萨克语言文字命题和答题;④2022007岗位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命题和答题。
2.考试须知:①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上午10:30(领取地点:尼勒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4办公室),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②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前往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大楼侧面公示栏查询。
(三)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测试考生使用计算机输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哈萨克语言文字、维吾尔语言文字)的速度和准确性。
(四)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语言为国家通用语言;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对象:按照报考人员职位类别,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招聘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统一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照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否则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加分(加试)政策
1.具有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岗位工作经历者,工作不满一年的加0.5分;工作经验每满一年笔试成绩加1分,最多加2分(以各地法院、检察院提供证明为准)。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技能测试×60%+笔试成绩×40%)×40%+面试成绩×60%;
2.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3.技能测试、笔试、面试后的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在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公示栏公示。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当日由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带领入围体检人员统一前往确定医院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4.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政治审查。
考察政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政审采取调档审查的形式,考察内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毕业(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进行复核,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查。
考察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录用。
1.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公示栏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收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尼勒克县纪委、尼勒克县人民法院核实统一答复。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五、有关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起薪标准参照本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其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后,按照现有聘用制书记员相同待遇执行。工资待遇由尼勒克县人民法院按相关规定负责保障。
2.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法院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转正后缴纳五险一金。
3.服务期中,工作不能胜任的由用人单位随时予以辞退;当年考核定等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工作人员被辞退、自行辞职或服务期满被解聘的,用人单位不予任何补偿,不再具有相应身份,也不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4.聘用人员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标准可以参照用人单位考核标准执行,与所在单位人员一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5. 对拟聘用人员在上岗工作前由尼勒克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内容为审判流程软件应用、档案装订及保密规定等。
培训结束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缺额,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录用在职人员须在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
3.拟录用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后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报考人员应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考前尽量减少外出和人员聚集。参加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时,考试须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附件-2)。
6.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其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招考公告未尽事宜,由尼勒克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招聘方案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7.咨询电话:法院0999-4630820
附件1: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附件2:健康应试承诺书
附件3:尼勒克县人民法院书记员报名表
原文链接:https://www.163.com/dy/article/GU6M6BLB0534NCKW.html
7.2022年尼勒克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提升尼勒克县司法工作效率,增强依法治国能力,有效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根据尼勒克县检察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8人。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月18日);
3.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身体素质;
2.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3.工作积极,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工作责任心,热爱法律事业;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符合聘用通用体检标准。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考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曾受过行政处分或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5.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人员;
6.其他不符合公开招聘范围的人员。
二、招聘
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信息发布、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9日至1月26日上午14:00;
2.报名地点:尼勒克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三楼政工纪检办公室);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招聘人员根据职位需求,如实填写《2022年尼勒克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自行打印)。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相关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登录查询打印)、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4.因特殊情况在外省、市、县人员可将报名资料发送传真。
5.相关费用: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考务费共55元/人。
(三)资格审查
招聘人员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由尼勒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尼勒克县检察院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和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取消报名资格。
(四)笔试
1.考试科目:①笔试为《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②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2.考试须知:①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2月9日下午16:00(领取地点:尼勒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4办公室)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②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前往尼勒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楼前公示栏查询;
3.因疫情原因,笔试进场需出示3天内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的纸质版或电子版印证报告。
(五)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语言为国家通用语言;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对象:按照报考人员职位类别,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招聘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统一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4. 面试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否则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面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在尼勒克县检察院大门口公示栏公示。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八)政审、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尼勒克县纪委、尼勒克县公安局、尼勒克县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联合组织政审。政审内容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学历等相关证件进行审核。
因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空缺名额,按该职位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确定后,在尼勒克县检察院公示栏,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举报反映的问题由尼勒克县纪委、尼勒克县检察院核实统一答复。
三、工资待遇及考核管理办法
1.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后,按照现有聘用制书记员相同待遇执行(转正后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待遇由尼勒克县检察院按相关规定负责保障。
2.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每二年签订一次合同(初次签订含试用期2个月);
3.服务期中,工作不能胜任的由用人单位随时予以辞退;当年考核定等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工作人员被辞退、自行辞职或服务期满被解聘的,用人单位不予任何补偿,不再具有相应身份,也不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4.聘用人员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标准可以参照现有聘用制书记员考核标准执行,与所在单位工作人员一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5.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教育学习、管理、培训、培养工作。
四、工作职责聘用制书记员需履行以下职责:
1.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
2.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3.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
4.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5.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6.完成检察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公告》和《职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报考人员要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报考人员应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考前尽量减少外出和人员聚集。参加笔试和面试时,考生须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附件2)。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其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尼勒克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招聘方案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999-4627232
原文链接:https://www.163.com/dy/article/GU40QS6T0534NCKW.html
8.十三师新星市就业援助月招聘岗位(第三期)-哈密市岗位信息
日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联共同举办的2022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活动以“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为主题,将在2022年1月持续开展,集中为就业困难人员、残疾失业人员、脱贫人口、长江禁捕退捕渔民等重点帮扶对象提供就业帮扶,帮助了解就业援助政策措施、掌握申请方法、得到就业服务、享受援助政策,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十三师新星市就业援助专项活动招聘岗位(第三期)——哈密市岗位信息公布如下:
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9.沙雅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公告(137人)
01
沙雅简介
02
医院简介
03
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
04
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及待遇
05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