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本市体育场所开放,加强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控制和消除开放后的疫情风险隐患,现制定本市体育场所开放工作指引。
适用于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和各类经营性体育场所。各类游泳场(馆)、线下体育培训机构及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所暂不开放。
(一)落实防控准备
落实防控物资,配备足够的体温计、口罩、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控用品,确保满足防控和开业需要。
南京市体育局
2020年3月12日
来源:南京发布
编辑:思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