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6月28日起(下周一),南京市购房证明开具工作将由不动产登记部门调整为由市、区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负责。记者了解到,市民可以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网上申请开具,不符合网上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条件的,可前往南京市、区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相关服务窗口申请开具。

南京晨报
自2021年6月28日起(下周一),南京市购房证明开具工作将由不动产登记部门调整为由市、区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负责。记者了解到,市民可以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网上申请开具,不符合网上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条件的,可前往南京市、区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相关服务窗口申请开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