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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2018首挂!5幅优质宅地下月集中出让 70年只租不售

南京2018首挂!5幅优质宅地下月集中出让 70年只租不售 启明星楼市
201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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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8南京开启租赁新时代

新年伊始,大事先行,民生为上。继首幅租赁住房用地顺利成交后,2018年我市又集中供应一批租赁住房用地!


1月4日,市国土局发布了2018年宁网挂第01号土地出让公告,公开出让位于栖霞区和燕路560号C、江宁区麒麟科创园中心路以东、江宁区学十四路以西、浦口区江浦街道谢营1号、江北新区铁院路以西等5幅租赁住房用地,用地总面积17.95公顷,实际出让面积16.79公顷,出让起始价总额10.47亿元,预计可建设租赁住房38.52万平方米。


本次挂出的5幅地块

信息如下

燕子矶G01地块

NO.2018G01地块为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和燕路560C地块,东至燕园路,南至太新路,西至黄山路,北至燕化路。


总用地面积:29005.25平米;

出让面积:29005.25平米;

出让年限:70年;

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用途为租赁住房用地;

容积率:1.01≤R≤2.4;

建筑高度50≤H≤80米;

挂牌出让起始价:2.01亿


G01地块出让条件:

地块内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30%,住宅建筑应100%实行成品住房交付。


麒麟G02地块

NO.2018G02地块为江宁区麒麟科创园中心路以东、安乐路以北地块,东至安谧路,南至安乐路,西至中心路,北至安泰路。


总用地面积:12159.4平米;

出让面积:12159.4平米;

出让年限:70年;

土地用途为租赁住房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1.0﹤R≤2.8;

挂牌出让起始价:8800万元


G02地块出让条件:

地块内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30%,住宅建筑应100%实行成品住房交付。


江宁大学城G03地块

NO.2018G03地块为江宁区高新园学十四路以西、博观路以北地块,东至学十四路,南至博观路,西至地铁1号线现状,北至龙眠大道。


总用地面积:63076.51平米;

出让面积:63076.51平米;

出让年限:70年;

土地用途为租赁住房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1.0﹤R≤2.0;

挂牌出让起始价:3.22亿元


G03地块出让条件:

地块内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50%,住宅建筑应100%实行成品住房交付。


江浦G04地块

NO.2018G04地块为浦口区江浦街道谢营1号地块,东至宁合高速,南至现状,西至珠泉西路,北至现状。


总用地面积:48352.44平米;

出让面积:36690.82平米;

出让年限:70年;

土地用途为租赁住房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1.01≤R≤2.4,建筑高度≤100米;

挂牌出让起始价:2.47亿元


G04地块出让条件:


1)B地块须配建9班幼儿园一所,由浦口区政府出资并建设,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地。


2)地块内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30%,住宅建筑(三层及以下的底层住宅除外)应100%实行成品住房交付。


江北G05地块

NO.2018G05地块为江北新区铁院路以西、吉庆路以北地块,东至铁院路,南至吉庆路,西至迎江路,北至珍珠南路。


总用地面积:26936.84平米;

出让面积:26936.84平米;

出让年限:70年;

土地用途为租赁住房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1.01≤R≤2.5,建筑高度≤100米;

挂牌出让起始价:1.89亿元


G05地块出让条件:

地块内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50%,住宅建筑应100%实行成品住房交付。


这5幅地块将于2月6日上午9:00开始网上竞价,公开出让


同时出让文件中还指出

本公告出让地块为“租赁住房”项目,为顺利开展租赁住房试点工作,竞买人须为南京市、区政府所属国有独资公司,竞得土地后须成立全资住房租赁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和租赁管理,按规定办理相关开发资质和住房租赁业务,接受市、区主管部门的监管。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作为2018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市作为全国12个租赁住房试点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构建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商品房等多渠道的住房供给体系,把建设租赁住房作为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重要举措,2018年计划将商品住宅用地中的30%调整用于建设租赁住房。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的要求,本次出让的5幅地块全部为自持型租赁住房用地,地块上所建房屋不得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从地块布局来看,分布在栖霞燕子矶、江宁高新园、麒麟科创园、江北新区等成熟板块,均为我市产城融合发展、配套设施完善、租赁需求较大的区域,有利于更好地满足新就业人群、创新创业人才等基本居住需求。从竞买条件来看,为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租赁住房建设中对市场的引领、规范和调节作用,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本次公告要求竞买人须为南京市、区政府所属国有独资公司。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和布局,进一步加大租赁住房用地的供应力度,加强对租赁住房建设的管理,为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提供有力的土地支撑,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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