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区物业管理项目交接
规定细则出来啦!
物业管理项目交接
规范着来!
一、起草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规范各方主体物业管理项目交接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
二、起草背景
从2016年年底开始,伴随着业主自治活动的内在因素和资本市场介入物业管理行业等外部因素,本市新老物业移交矛盾时有发生,引起一定的社会反响。
那么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有哪些呢?
一是尽管省、市《条例》均对物业移交做出了具体规定,但由于缺少配套细则和实施性规定,在实践工作中均存在着指导难、监督难、执行难等问题。
二是对违规物业企业的惩处力度不足,企业违法成本与获益失衡;
三是单一行业监管难以解决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组织之间因民事纠纷而产生的社区治理问题。
解决上述问题,我们这么做☟☟☟
解决上述问题,必须从社会管理、社区治理的高度定义物业管理活动,充分发挥属地作用、形成部门监管合力,综合施措、综合治理。2017年9月底,在秦淮区月牙湖花园小区新老物业移交事件中,我们会同辖区街道和公安机关,试点采用了部分交接工作制度,迅速对违法违规物业企业进行严厉惩处,平抑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收效。因此,从相关制度实施、平抑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均需要尽快批准颁布此项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针对住宅物业管理项目交接等矛盾纠纷,设立了物业移交八项制度。
上述制度对业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和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同时通过一系列保障措施加以落地生根。
四、保障措施
市房产局连续出台了《南京市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细则》(暂行)、《南京市业主大会公开招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细则》(暂行)、《南京市物业管理项目移交实施细则》(暂行)、《物业管理项目移交协议》(示范文本)和《南京市物业服务项目竞聘行为准则承诺书》(示范文本),要求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文章转自:宜居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