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周新华网南京房产连续报道花样年喜年中心各种问题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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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报道①:花样年喜年中心巧立名目 业主数千万房款去向不明!
跟踪报道②:耍花样,花样年是榜样!
4月13日,花样年相关负责人对此前业主所反映的问题,给予了官方回复,并表示团购费并非由花样年收取,所以与开发商法律上无关;同时对于物业费、水电等相关问题都进行了解释说明。

然而这一说明业主们并不买账,他们表示团购费都是在花样年喜年中心的售楼处内缴纳,并且对此费用说明和引导的都是项目的销售人员,与开发商法律无关这个说法让他们无法接受,继而选择继续维权,并向政府相关部门继续反映问题。
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小市分局
已协调业主与开发商当面沟通
4月16日业主派出代表向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小市分局反应相关问题,小市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对该事件进行处理,将于下周安排花样年项目的相关负责人与业主代表就出现的问题进行当面协调。
然而实际推进的情况却与业主想法有所出入......目前业主仅知道在下周进行协商谈判,但对于下周具体的谈判时间与解决方案一概不知。业主表示在与开发商协调沟通的同时,也会继续向有关部门申诉,直至问题得到最终的解决!
而业主反映的项目隐瞒土地性质的问题,南京商品房管理科的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该项目的预售许可证上明确的标明了房屋性质是商业和办公,但项目在宣传上却输出公寓性质,如果存在销售时虚假宣传行为,可以向工商局进行举报。


据资料显示,南京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项目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商业办公楼非住宅类建筑(不包括酒店、公寓和宿舍等具有居住功能的建筑)不得按单元式或住宅套型设计”,另外,“商业办公类非住宅类建筑,其室内建筑功能除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可配建酒店是公寓外,其余一律不得标注酒店式公寓功能。"
此外,最让业主头疼的当属没有发票的团购费问题,为此,新华网南京房产也咨询了税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收取费用之后必须提供正规的发票而不是收据,业主也可以凭收据要求开发商开具正规发票。
此事件发展至今已有一年之久,花样年喜年中心售后包租、收取团购费、隐瞒土地性质等一系列问题被爆出后,在相关职能部门的介入下,开发商也终于要与业主进行协调解决此事,在此也希望诸多的问题能够尽快得到解决,下周最终的解决方案也将会公布于众,新华网南京房产也将会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