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业过程中,股权架构的相关问题是至关重要的,但其实这又是很多创客在创业时没有考虑的。在新浪创业训练营的股权法务课程中,作为一位拥有13年经验的股权法务律师——米律创始人郑明龙给创客们分享了关于股权架构以及控制权的相关知识。
一
何为股权架构?
今天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家都讲合伙人,但其实法律的合伙人和法律上的股东是有差别的。合伙人在法律上针对的是合伙企业,包括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有限合伙企业,股东相对应的是公司,所以合伙人和股东在法律上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这里讲的合伙人是一种俗称,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伙人,实际上是有限公司里的股东。但因为现在创业火热,大家有点约定俗成,所以我们今天要讲的就是《中国合伙人》里的合伙人。
所以关于合伙人适合的标准,我看了很多案例之后,自己也总结了一下,认为有3个标准。
第一,要有创业的能力。
第二,要有创业的心态。
第三,要找到一起吃苦坚持的人。
以上几个标准是大方向上的,涉及到具体的还有以下5个标准:
一、理念要认同,要同舟共济。
二、资源互补、优势互补,取长补短。
三、各自能独当一面,在某方面能撑起来。
四、需要背靠背的信任,相互之间没有什么顾忌,可以相互托付。
五、共同出资。这个有必要跟大家重点说一下,现在创业注册公司一般不要注册资本,但是公司成立以后,可能为了拉某个技术入伙,又因为公司现在没钱,就以股份的形式,而不要求出资。比如为了先把Demo或者App做起来,不要求技术出资,直接给15%,甚至30%的股份,让他以技术入股。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让技术先在原先公司待着,等到公司成长、融到资后再辞职,我认为都不可取。
如果是后续加入的合伙人、中途加入的合伙人,那一定要坚持“先恋爱再结婚”的原则。
所以从法律上来讲,你可以通过法律文件的方式跟他说清楚,如果做我的联合创始人,我可以给你什么样的待遇,但是这个条件目前还不生效,到一定程度以后才能给你生效。这个时间也就三个月左右,差不多也能完成真正的了解和磨合,这就是所谓的“先恋爱再结婚”。
股权有两种理解,一种比较通俗,就是10%、70%、90%,这是法律登记上的股权。你占有公司多少法律上的股权,就代表这个公司里有多少比例是属于你的。
第二种理解叫创业股权。这个不一定完全正确,但可以与大家交流一下。这种股权举个例子,你我他三个人按照721模式合伙,虽然都有出资,占有20%的股权,但是对不起,这个20%,还只是在你名下而已。它是一种企业成长的股权,这20%是你的没错,但不是说你前期投入了,这个公司就必然成长到什么阶段,每一个企业都是一个成长的过程,都有它的成熟期,也就是企业只有在成熟阶段以后,这个20%才真正是你的。
这具体法律上的股权分类
第一种:实打实的股权,在工商局登记的30%、60%等股权。
第二种:限制性股权。就是你一开始就出资了或享有了,但可能需要在付出多少年之后,才能达到兑现机制。或者企业发展过程中,你转让、质押和处理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这是限制性股权。
第三种:期权,就是期待性的权利。主要是针对企业员工,做一个激励核心员工、高管,各种VP的方案。
涉及到股权架构的基本原则,主要有5点。
第一:公平,贡献和股比要有正向相关。所以对于CEO来说,你需要清晰知道每个人每个岗位在各个阶段的不同,对于贡献和股权架构设置也就不能一刀切。
第二:效率,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量。首先是资源,比如人的资源,产品、技术、运营和PR,甚至是融资;其次是这个架构要便于公司治理,特别是涉及一些重大决策的时候,能够在议事规则下迅速做出比较高效、正确的判断。最后结合第二点,这个股权分配架构需要考虑决策,就是要有一个老大,能让任何事情决策更加高效。
第三:便于创始团队对公司的控制,是控制权。
第四:有利于资本运作。这个主要涉及两个层面:融资和挂牌IPO。
第五:避免均等。很简单,避免55开,或者333之类的,这种结构非常糟糕。
很多人来找我们律师的时候,大都会问合伙人份额怎么分。我的回答都是标准的,任何一个事业不可能靠几个合伙人、几个“O”做起来,一定要靠很多伙伴、VP和高管,包含全体兄弟姐妹。
所以基于共同打拼这一点,考虑问题的思路就不再是怎么分,而是分给谁。一般来讲,我们律师都会根据你的行业,给你一个建议,应该拿多少的期权值出来,比如数据统计,现在一般是10%到16%,或者到20%都有,而奇虎360拿出40%,应该说是比较慷慨的,换个直观的说法就是,他们公司现在随便一个高管或者部门主管都是千万级富翁。
还有一个大家比较熟悉的例子是华为,他们说自己是全员持股,不过法律上讲的话只能叫全员激励。华为是用现金价值的方式来激励,而不是实打实将所有的公司员工都作为股东。但这个可以给我们的启示是,在考虑股权这个蛋糕怎么切的时候,首先要照顾的是员工份额,留多少才能持续吸引后续的优秀人才加入?这个是需要提前分出来的,那作为律师来讲,我们建议10%到20%都正常,15%、12%,在资本市场比较认可的是12%,但比较折中的方式有15%。
第二个需要考虑给新的合伙人预留。刚才说了,不是所有团队都能从刚开始的时候就找到齐整合适的创业团队,中间还会有各种各样的联合创始人需要引进。一般我们会根据测算建议你先预留15%,会相对合理一些。
所以扣除了以上预留的两部分,才是创始合伙人的股权份额。
从企业刚创立就给它估值,哪怕是通过资本市场去估值。比如一个互联网项目,注册资本是100万,刚开始的估值是500万,去融天使的时候估值1200万,这种情况下你出资30万,就只能占6个点。这是第一个需要考量的因素。
第二个因素是要有一个老大,即CEO,对公司有更多担当和责任,特别在前期是为了决策效率。企业的发展与CEO的能力直接挂钩,所以CEO在一个创业项目一定要大股,始终能够控制住这家企业。
接下来就需要考虑合伙人了,这个需要多方面综合考量,因为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各有优势,有资金、资源、专利、创意、技术、运营和个人品牌等。而资源的话,包括融资的资源、数据的资源等,在前期会很重要。
每个阶段大家都要科学地评估,有个全面的认识,现在的互联网创业跟以前的创业确实不一样,有很多不确定性,但是在合伙人问题上,在项目规划里,平衡了各种资源、人才和发展阶段之后的科学评估,会比较适合。
第四个方面就是要在合伙人股权分配上有一个明显的梯次。在刚才讲过的不要均等的基础上,实现梯次,这种梯次不是CEO60%,剩下的40%,还有三个人,每个人13.33%,这也不行。比如CEO老大、CTO是老二,然后依次各种“O”,按照20、15、10,或者15、12、8、5这种梯次,会在以后方便很多。

合理的股权结构合理的股权结构
问:我们项目融资现在已经A轮了,需要吸纳一个联合创始人、一个非常厉害的CTO进来,那该给多少股份合适?
答:这样的问题,我一般都会先问这个人进来的具体作用是什么?能不能用钱来解决,接着才会看轮次。在北京,产品还没有就引起CTO,给人15%-20%是正常的;天使轮之后,产品已经有Demo了,那这个CTO可能要在股份上打五折了,原来15%,现在只能是8%、6%,或者5%;在A轮以后,就可能只给3%-5%了;如果到了B轮,可能就只给期权了。所以这就是刚才讲到的,股权都是动态分配的,你要根据你的阶段不断做评估,因为你的融资阶段不一样,企业的估值也是不一样的。
建议:CEO给50%-60%都是正常的,但是联合创始人,不管有多少个人,一定不要加起来超过30%,你还需要预留10%-20%的职权期,这算比较科学的股权架构结构安排。
就互联网创业来讲,股东协议应该有这么几个机制:
第一:股权兑现机制,也叫股权成熟机制。比如刚才讲到,我这个项目成熟期是4年左右,我在里面占20%的股权,但是在这过程中我认为太辛苦,无法再坚持下去,无论是迫于生活压力、失去兴趣还是什么原因,反正我不再跟着一起玩了。这个时候出现的问题是:我要走了,但工商局登记里,我的名下还有20%的股权,这如果一直到上市IPO,对于其他人是不公平的。
对于股权兑现机制,它的核心就是:登记在工商局的股权是你的,但一定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按照时间和阶段的发展,你个人对公司的付出来不断评估兑现。
以上是第一个机制:涉及回购。另外需要考虑的第二个机制是股权的动态调整。比如公司未来是要往云计算、大数据方向发展的,但现在还不会到那个层次,相关的人需要成长,那就可能涉及到我给技术本来是10%,但是现在先给5%,等到你也能达到再给5%,或者你达不到就用这5%来给别人。所以这个是一个动态的可调整的机制。
第三种情况是离婚,股东里有夫妻离婚,因为夫妻离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就会导致公司相应变动,所以关于离婚可能要有提前的约定,一种是谁创业归谁,你这个项目与配偶无关。
第四种情况是继承,这个一般不会被关注,但是又很常见,比如股东去世之类的,他的继承人就会成为股东,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这个项目不对路,聊不来,那可能就会影响公司的决策和发展。所以对于继承相关的情况,协议里也应该有一些权益可以清算的条款,这样会比较科学。
第五种情况是犯罪,就是创业项目中的创始人因为各种工作的原因或者个人的原因犯罪,如果这些犯罪可能影响到项目后续的资本运作,或者是因为被关押导致公司决策受限,那也要在股东协议中考虑到。
二
控制权
第一种:绝对控制,占股三分之二以上。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重大事项,比如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分类、解散等,这些重要情况是必须要三分之二以上来同意的,这是叫绝对控制。
第二种:相对控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占股50%以上,另一种是有很多股东,我相对占股最多。不过常规情况下第一种方式比较常见,所以很多创业公司创始人的占股往往是51%。
第三种:一票否决权,比如占股34%,虽然没有51%,也没有67%,但有些情况下必须2/3以上通过的话,我占股34%,那其他人占股66%就没用。所以这是一种非常直接、简单粗暴的方法,在表决上拥有绝对话语权。
第一种:代持,比如昨天还有一个项目来咨询,有8个创始人,占股差不多,最大悬殊也就3个点。这种情况下,比较直接的方法就是让某个人,或者CEO代持。但我个人是非常不建议代持的,因为代持有几个问题:给CEO代持或让某个人代持,人什么时候没了都不知道;涉及道德风险。
第二种:表决权委托,比较常见于美国。表决权委托就是你让我给你代持我不干,但表决权可以给你,委托你来帮忙投票。
第三种:AB股,也叫牛卡计划,也可以叫双股权,是舶来品。简单讲就是公司里存在两种股权,但工商意义的性质是一样的,只是表决权不一样。具体来说,我虽然占股30%,实现不了控制,但是我如果要求在表决权上放大,那也能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所以总结来说,就是股票所有权和投票权分离,放大自己的表决权。
第四种:持股平台,这个是律师比较推荐的。刚才说到代持不靠谱,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投票权委托有时候可以撤销,并且是随时可以撤销,不是很方便。这个时候我们可能会做一个持股平台来实现控制,就是把一些零散、小额的股权集中起来实现投票权,或者有些人占股30%,可以放一部分进来到持股平台里。持股平台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有限公司,一种是有限合伙。从法律的角度,我们建议还是放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因为治理方便,基本是GP(管理合伙人)说了算,其他人只要负责做就行。

创始人的特殊权利
第一:一票否决权。比如下列事项必须经过创始人、股东谁谁谁的同意,才能通过,这个就是一票否决权,是一种强有力的保有控制权的方式。
第二:董事提名权。类似的可以借鉴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比如说董事会一般是奇数,设立的董事会至少是3个人,所以可以约定,创始人可以有权提名一半以上的董事会的董事人选。
第三:董事长的任命权。不仅可以提名董事,还可以提名董事长人选。
核心员工期权池
01.期权池比例的确定:
一般有种三个方式
其一,投资人要求的比例确定;
其二,根据创始团队的情况确定,
其二,基于已有的方向/商业模式设计确定。
通常情况下建议是创始团队之间确定好股权比例后,同比例稀释一个(前面三种方式确定的比例)期权池,然后把期权池设计成10,000,000股(自由约定,以方便计算和统计为主)。
有的创始团队早期期权池预留特别大(一般是指在30%以上),一方面避免再次增发带来麻烦,另一方面对于创始人集中投票权操作方式的也是不错选择,后期再做期权池的切割,形成一个小的资源型期权池。
如果真的是这么做的话,最好约定好在某个阶段/事件前,期权池剩余没有发完的部分要按照最开始参与同比稀释的创始团队成员的比例(第一次稀释时的比例)返回到各自名下,但是预留较大期权池也是有一定的隐患和后期的纠纷。
对于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可能会造成不恰当的操作,也就是说就是很可能发多了,反过来,损失的是创始团队成员的利益。
03.持有模式:代持和持股平台
早期核心员工承诺的激励可以先采用代持,天使轮以前的承诺都建议采用代持来操作,比较合适的期权激励计划:我建议是天使轮后,A轮前实施第一次激励计划,这一次大概会花掉整个期权池的1/3。因为越是早期,对于核心员工来讲风险越大,所以这一次对于整个期权池的消耗是比较大。
04.退出机制:
类比联合创始人的退出机制设计,因为期权行权之后就会变成实实在在的股权,主要分行权期前退出行权后退出,行权后退出又分为过错退出和无过错退出两种退出方式。

四、投资人层面
01.持股比例
种子阶段(5%-10%,对应估值300万-600万之间);
天使轮阶段(10%-20%,对应估值在1000万-5000万之间);
以上估值区间不是完全正确,具体根据投资人给出的估值为准。
往后A/A+/B/C/D等直到上市挂牌前的这轮,是根据项目的具体发展进度来确定,如果项目呈现的一直保持上升发展趋势,建议小步快跑的融资方式。这样不至于让股份稀释太厉害,前后估值拉开过大!
02.投票权
关于投票权方面投资人通常情况会要求董事会的一票否决权和股东会中的一些保护性条款。投资人之所以会这么要求,一方面基于对资本的安全考虑,另一方面基于对创始团队的不信任造成的。
03.优先权
优先分红权、反稀释权、领售权、随售权、优先清算权、优先认购权以及其他特殊权利。
以上这些优先权本质上是为了保护投资人的资金能够快速进入,快速退出,这里面非常复杂,包括怎么和投资人进行合理的商业博弈,都是需要精心策划和设计的。
对民营企业而言
股权意味着什么
对创业者而言,股权代表着梦想和分享,创始团队股权架构设计非常重要。
对守业者而言,股权代表着公司的控制与事业,一旦失去,努力白费。
对员工而言,股权代表着打拼与希望,从打工者到“老板”的华丽转变。
对投资人而言,股权代表着信任与回报,股权投资是新时代的风口。
对公司而言,股权背后链接着公司的资源配置、利益分配与公司治理,也代表着共创共担共享的创业文化。
股权问题处理不好,股东们打架,再好的产品、技术与运营,都会功亏一篑。
股权,是老板必须学习的一门课程,一项知识,一种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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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事关企业生死
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社群经济”盛行的大环境下,老板作为一个企业的掌舵者,最关键的是要知道“怎么分粥”,即会玩股权。会玩股权,融资、团队建设、资源整合、市场渠道等方面的问题或将迎刃而解,并源源不断地为自己创造盈利,实现共创共赢。
股权结构对企业有多重要?
业内有种说法,投资=投人=投股权结构。
可见,股权结构对一家公司长远发展的重要性。根据相关数据,中国的企业数量超过2000万户。中国每天有1 万多家企业注册,平均每分钟诞生7家企业。
但是,中国企业的存活率却很低,中小企业平均寿命仅为3.7年。
即便是拿到融资的企业,也很难说都能存活。很多企业会走上“一年发家,二年发财,三年倒闭”之路。我们不去逐一分析每家创业企业具体的死因。但是,影响创业企业生死存亡的,肯定包括合伙人股权分配不合理的因素。
万科股权之争——极度分散的股权布局,正式吸引野蛮人入侵的致命原因!也导致创始人王石含恨出局!
真功夫夫妻夺权——创业时期55均分的股权结构,到了后期引爆内讧,公司规模下滑,创始人被判14年!
一号店融资之劫——盲目融资让出80%的股权,股权架构设计出现问题,控制权无法回收,最后成为曾经对手的脚下之臣!
雷士照明纠纷——创始人吴长江轻信赛富基金,公司陷入控制权争夺战,老板控制权不保,退出历史舞台!
细数目前股权纷争中存在的种种问题,80%以上的合伙创业都犯了这些错误:
常见错误
出多少钱,就分多少股权——出钱但不出力的股东拿了分红大头。
因为情谊,均分股权——企业没有话事人,很容易引起股东纷争。
股权分散,股东间差距不大——股东抱团,小团体出现。
大股东吃独食,独占90%以上股权——小股东没动力,特别是创业期股权不值钱的时候。
合理的股权设计总是按照一定的规律来设计的:
股权架构生死线

合伙创业如何选择合伙人?比例如何设计?
技术股东、资源股东、资金股东、核心噶偶按应该给多少股权?用什么标准去给他们分股权?
股权分出去之后,如何牢牢把握公司控制权?
股权架构如何设计不合理,如何进行调整?
股权结构关系到公司的团队搭建、利益分配和公司管控,股权结构缺陷的调整成本巨大,可能影响企业未来的发展或融资!
股权——是老板最重要的一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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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是企业腾飞发动机
如果是股权架构决定了企业能不能长久地走下去,那股权激励,便决定了,企业如何更好地走下去,做大做强!
当年马云导入股权激励,从最早的18个人创业,到今日不断引进空降兵,引进风投,每一步都与股权激励密切相关。要想让员工与老板永结同心,必须制定一个让员工觉得是为自己干的机制。
因为只有让员工成为企业的主人,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让他们觉得是在为自己打拼的时候,企业才能得以持续的发展。

那么,好的股权激励应该是什么样的?
1.股权激励服从企业战略
战略——组织架构——岗位——人员——激励对象。
2.持续性股权激励
企业不能将股权激励当成一时之举,临时之策,而是应该把他当成一个长期之举,当成公司的基本制度,像对待工资奖金那样对待股权激励制度,将股权激励制度做成一项长期基本管理制度。
3.建立竞争性股权激励制度
例如:每年综合评分前10名者方可称为激励对象。
每一家企业的模式都是独特的,股权激励的普遍规则与企业特殊情况相结合,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采取不同的股权激励制度,具体企业具体方案,忌照抄照搬。
建议中小企业可以从分红权做起。
4.建立自主人才培育体系原则
中小企业的难题——激励对象难找!
建立和完善自助培育激励对象的人才培育体系。
我们看到别人创业失败血的教训,应该从中学到经验和教训,避免自己在创业中再走同样的错路;
同样,看到成功的案例,也应该从中学习经验,让自己的创业之路少走弯路。
华一世纪股权激励整体解决方案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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