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件概述:
某案件当事人在上海某法院提起执行异议被驳回,但因原代理律师疏忽未在15日之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该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我所胡瞻律师接待后详细研究案件,制定另行诉讼的策略,先后在上海、北京两地法院通过诉讼获得胜诉,依法维护了该当事人的权益。
02
办案经过
该案当事人在上海A法院提起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并告知如有不服应在15日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但因其原代理律师疏忽未能在15日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后当事人找到我所胡瞻律师寻求法律帮助。胡瞻律师经过分析认为,该案可不通过执行异议之诉而通过直接提起诉讼的方式来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胡瞻律师首先在上海B法院提起诉讼,经过第一次开庭后能感觉到主审法官可能偏向于认可原法院观点,大概率会做出驳回起诉的判决。胡瞻律师经过充分的分析论证并与当事人协商后决定撤回在上海B法院的起诉,转为到也具有管辖权的北京C法院起诉,在北京C法院第一次庭审中,胡瞻律师感觉到主审法官对执行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不太熟悉,于是,胡瞻律师在第一时间向法官提交了详细的书面代理意见、类案检索报告等材料,并多次通过电话与主审法官沟通交流相关司法解释条款的关联性、含义、立法目的等,尽可能使法官理解此类案件所涉司法解释的意义,并促使法官召开第二次庭审,采纳我方观点。最终,北京B法院做出判决,支持该案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03
办案心得分享
①有些案件的执行异议被驳回后,并非必须通过执行异议之诉保障权益,还可以通过另案起诉的方式达到目的。代理律师应充分熟悉执行相关法规特别是司法解释,方能制订完善的代理方案。
②代理律师应擅长把握庭审中主审法官的思维,尽可能通过庭审中主审法官的各类问题来洞悉其内心想法,以便律师有的放矢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本案中,代理律师感觉到上海B法院主审法官很可能做出不利于当事人的判决,于是及时做出撤诉处理;北京C法院主审法官对执行相关司法解释不熟悉,及时通过书面及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促使其认同采纳我方代理律师观点。
③有些案件可以选择不同的法院起诉,代理律师应充分研究案情,进行完善的类案检索,了解各个法院对于同类案件的裁判思路,以选择最有利于胜诉的法院进行起诉。
④代理律师应尽心尽职。本案当事人的原代理律师由于对执行相关程序不太熟悉,也没有仔细看法院的执行异议裁定书,导致错过了执行异议,我所律师办案中应避免此类情况出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律师的基本行业准测和执业要求。
和华利盛
扫二维码|关注我们
了解更多实务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