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今年62岁了,未领取养老金,2016年只缴了1年,再没有缴费,阿克苏市社保局干部找到我家里,给我讲清了惠民政策,补缴了5年的500元费用,从下个月开始我就可以每月领115元养老金了,感谢党的好政策。”9月26日,阿克苏市库木巴什乡阿亚巴格村农民吐尔逊·阿里木感动地说。
记者从地区人社局了解到,8月底,地区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政策宣传与督促参保齐头并进,全面梳理201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以来年满60周岁以上未享受待遇的人员。地区建立了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工作辅助查询标识系统,将数据层层下发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利用信息化手段帮助城乡居民办理享受待遇手续。
同时,地区在自治区下发的60周岁以上未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周调度统计表基础上,增加了户籍信息查无此人、年满60周岁后户籍迁移本县(市)两个项目,进一步对未落实人员详细标识。对未参保的人员,除标识外,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其参保。并对此项工作进行日调度指导,每天在标识系统中导出各县(市)标识数据进度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每一个标识的数据无差错,让60周岁以上的老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0年开始实施,每年每人缴费为100元。以现年63岁的老人为例,如之前没有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用,可补缴2010年至满60周岁期间的费用,即补缴5年的费用共计500元,补缴费用次月便可享受待遇。需要办理的人员可到县(市)社保经办机构或村(社区)移动终端设备POS机进行缴费,行动不便人员可联系社保协理员上门刷卡缴费。
据悉,此项工作将于12月31日全面结束,地区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逐人进行筛查,让地区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全部享受养老待遇。
来源:阿克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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