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人员可先行垫付停机期间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住院、购药等费用,待平台恢复后到发生费用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联网补录结算或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二)停机期间发生出(入)院登记,可在平台恢复后补录医保出(入)院登记,并办理联网结算。
(三)暂停联网结算期间,请定点医药机构协助做好解释引导相关工作。
请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支持!
如有疑问,请拨打南京医保咨询服务热线:025-12393。
来源:南京医保
编辑:宁宁
责编:聂龙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