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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如何相互转移

阿克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如何相互转移 阿克苏之窗
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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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家住阿克苏市南昌路的姜女士一直在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她想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两者之间能不能相互转



家住阿克苏南昌路的姜女士一直在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她想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两者之间能不能相互转移,如果能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两者间的个人账户和缴费年限有什么规定,如何办理衔接?”7月2日,姜女士致电地区人社局业务部门咨询。

工作人员了解姜女士的相关情况后,告诉她可按规定办理转移衔接。



据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是可以相互转移的,但必须在领取养老待遇之前办理,已经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是不能办理转移的。具体来说,参保人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者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合并累计计算。


转移基金和缴费年限的计算方法为:参保人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陈先生两年前从四川老家来阿克苏的务工人员,之前一直在户籍所在地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阿克苏市后缴纳两年多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最近他想回四川老家,不知道能不能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回四川。


针对陈先生的情况,地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陈先生可到阿克苏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从阿克苏市转移到户籍所在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户籍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陈先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会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根据相关规定,若在同一年度内出现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按月退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时段缴费,将重复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对于参保人重复领取待遇的,优先保留待遇水平较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对于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要予以退还或抵扣。

来源:阿克苏日报

编辑:亚洲中心时报驻阿克苏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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