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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家长和学生注意:教育部提醒 这些是假的!

阿克苏家长和学生注意:教育部提醒  这些是假的! 阿克苏之窗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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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在,正是各地进行高考录取工作的时候,教育部日前发布公告,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警惕招生骗局、陷阱,以免上当受骗


现在,正是各地进行高考录取工作的时候,教育部日前发布公告,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警惕招生骗局、陷阱,以免上当受骗。


1

教育部发布公告
警惕高考招生骗局

△央视财经《正点财经》栏目视频

教育部表示,2020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全国高等学校名单共3005所,均已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微言教育”发布,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登录教育部官方网站或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微言教育”中的“高校名单”栏目进行查询核实。

凡经教育部备案的高校都有高校报考代码与专业代码,在各省(区、市)填报志愿系统中均可查询。虚假大学因未有办学资质而无招生代码,查不到代码的学校都是“虚假大学”。

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高考成绩是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任何声称,可以不看分数,交钱即上的学校,都是在招摇撞骗。不要相信任何“走捷径”“低分上名校”的谎言。 

2

招生部门公众号遭抢注
“山寨号”以假乱真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许多地区招生部门的微信公众号被一些个人和商业机构提前抢注,打着官方的旗号进行虚假宣传,甚至牟利。

△央视财经《正点财经》栏目视频

今年高考结束后,有广西的考生家长向记者反映,原本打算在微信中搜索广西招生考试院的公众号,但输入关键字后搜到的却是一个由个人注册的“山寨号”。

 
据家长反映的情况,记者在微信进行了搜索,输入“广西招生考试院”的关键字,排在第一位的是名为“广西招生考试网”的微信公众号,而记者添加其留下的联系微信后,询问其是否为广西教育部门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对方一直未予以回复,只是给记者发来出国留学之类的招生广告。记者点击该微信公众号资料后发现,除注册主体显示为“个人”之外,再没有其它的信息。


记者向广西招生考试院进行核实后得知,名为“广西招生考试网”的微信公众号并非教育主管部门官方开设,系被个人抢注了名称。


记者梳理了省级单位的教育招生部门微信公众号后发现,被个人或公司抢注的情况并不少见。

记者在微信公众号搜索“河南招生考试”,出现了十多个公众号的结果,排在首位的是名为“河南招生考试”的公众号,该公众号上加注了微信认证的标志,而当记者点击微信公众号的注册信息却发现,其注册主体为“陕西鸿圣教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只有“河南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这两个公众号。


记者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山东招生考试”关键字,同样也出现大量的山寨公众号。例如名为“山东招考官网”,名字叫“官网”,但其注册主体却显示为个人;名为“山东招考办公室”的公众号注册主体也是个人。

有法律学者指出,个人和商业机构冒用政府名义建设网站的行为,本身就已经涉嫌违法,相关运营平台也应该对该类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加强监管。

3

“高仿号”形成产业链
平台需履行监管责任

名字抢注、内容高仿、借助官方的名头来引流、推广、牟利,而记者发现,在网络平台疏于监管的情况下,网上甚至已经形成了高仿官网网站、公众号的黑色产业链。

△央视财经《正点财经》栏目视频

据了解,为治理网络自媒体山寨、高仿官方信息的乱象,国家网信办在2015年就出台《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明确“对冒用、关联机构或社会名人注册账号名称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注销其账号,并向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报告。”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高仿的、山寨的微信公众号,我觉得首先它违反了网络安全法,因为它的信息是虚假的;第二,它违反了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比如著作权法、商标方面的法律,因为它的商标注册有意造成公众混淆。


有教育信息化学者指出,屡次出现仿冒教育主管部门的微信公众号的乱象,既反映出社交网络上不法分子紧盯招生考试市场背后的利益,也凸显了网络平台疏于管理、纵容乱象的存在。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记者发现,微信公众号山寨、高仿泛滥的背后,已经形成了一套产业链,为了牟利,一些机构公然打出高仿、山寨的广告,违法经营。


某淘宝卖家告诉记者,除了内容上可以高仿,微信公众号的资质也可以出租。

淘宝网站卖家:可以抄任何的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名字可以改,一次300元。包括注册在内的流程都是一体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记者:你们有现成的可以租吗?

淘宝网站卖家:有,一年5000元。


有法律学者表示,对于以微信公众号为代表的新型社交账号,存在黑色产业链进行仿冒运营,且屡禁不绝的情况,网络平台亟待系统化治理,通过加强审核、加强过程监管、账号黑名单等方式,切实维护网络平台的生态。


延伸阅读:


地区全面启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记者8月25日从地区人社局了解到,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近日,地区全面启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申报,职业资格将从人社部门“鉴定”转为企业、技工院校、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认定”,进一步推动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新机制,推动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据悉,地区人社部门利用大数据平台对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技术(培训)水平处于同行业领先的企业进行筛选,实地摸排,相关工作人员积极与企业对接,不断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为准备开展备案的企业做好服务、答疑解惑,让广大企业更好地了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对自身发展、员工稳岗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对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工作,地区人社部门按照“分级备案、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企业及技工院校提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等相关资料后,由县(市)人社部门进行初审,地区人社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估,通过评估的企业及技工院校将报自治区人社厅进行备案并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公布,合格后方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已有3家企业、6家技工院校通过地区审核,其中涉及到47个工种。


地区人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是把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组织实施、考务管理权限交给用人单位,切实保障用人单位按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评价职工技能水平,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社会氛围。同时,可在规定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和技工院校,按照“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原则承担主体责任务,地区会健全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信用档案和退出机制,确保地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到实处。

来源:阿克苏日报

编辑:亚洲中心时报驻阿克苏记者站







来源:新华网

编辑:亚洲中心时报驻阿克苏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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