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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个恋爱,女子被5万元卖到缅甸,至今下落不明,“男友”已被抓

谈个恋爱,女子被5万元卖到缅甸,至今下落不明,“男友”已被抓 南京晨报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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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通过网络发布交友信息

假装与女被害人陈某谈恋爱获取信任

随后诱骗陈某偷渡出境

以5万元价格卖给境外诈骗集团

陈某进入缅甸妙瓦底后

从此下落不明

今年1月10日男子罗某被抓获

法院判决

罗某数罪并罚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具体案情



今年年初,犯罪嫌疑人罗某以谈恋爱获取女子陈某的信任,并诱骗其偷渡出境,拐卖给境外诈骗集团。近期,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拐卖妇女偷越国境案提起公诉,法院采纳全部公诉意见并依法做出判决,判处被告人罗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拐卖妇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发布“招聘信息”

诱骗被害人偷渡出境


“警察同志你好,我的女儿联系不上了。”被害人陈某的家属于2025年1月6日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的女儿出门打工,结果被骗到国外去了,联系不上。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于2025年1月10日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


据查,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犯罪嫌疑人罗某等人通过网络发布交友、招聘信息,与被害人取得联系,并假装与女被害人谈恋爱获取信任。随后犯罪嫌疑人以到泰国开办银行卡用于跑分洗钱可以获取高额报酬为由,诱骗被害人偷渡出境,以每人4至6万元不等的价格将被害人卖给境外犯罪集团。


本案中的被害人陈某,受罗某等人发布的“招聘信息”诱骗,被罗某等人以5万元价格卖给境外诈骗集团,并于2024年12月底在境外诈骗集团成员的组织下偷渡出境至老挝,经泰国进入缅甸妙瓦底,从此下落不明。


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案件后,发现罗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且以出卖为目的,将一名妇女拐卖至境外,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拐卖妇女罪,应实行数罪并罚,批准逮捕被告人罗某。


2025年7月,法院采纳全部公诉意见并依法做出判决,判处被告人罗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拐卖妇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宣判后,罗某认为判决事实不清,量刑过重,提出上诉。2025年11月,二审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机关提醒



犯罪分子利用受害人急于赚钱的心理,假意与妇女谈恋爱的方式哄骗,犯罪手法新颖且难分辨,希望广大群众能辨别此类新型犯罪手法,从源头遏制此类犯罪滋生,不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来源:梅州日报

编辑:宁宁

责编:黄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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