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最高奖励400万元!
阿克苏之窗 
《阿克苏地区进一步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在地区从事“吃、住、行、游、购、娱”等文旅产业链核心行业及关联行业的管理单位和经营企业,在地区文化挖掘展示利用、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发展、文旅品牌创建、对外宣传营销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院校、企业、团队或个人,在地区开展入境旅游业务的组团旅行社和地接旅行社。
① 首次评定为国家5A级、4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300万元、80万元奖励;
② 成功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奖励;
③ 首次评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④ 成功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工业旅游示范基地、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⑤ 成功创建国家级跨境旅游合作区、边境旅游试验区的,分别给予400万元、200万元奖励;
⑥ 首次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农家乐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
⑦ 首次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⑧ 首次评定为五星级旅游饭店、金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金树叶级绿色饭店等品牌的,给予50万元奖励;
⑨ 首次评定为四星级旅游饭店、银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银树叶级绿色饭店等品牌的,给予20万元奖励;
⑩ 首次评为国家级、自治区级老字号、绿色饭店等品牌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
扶持条件和标准
(记者 吕娜 通讯员 张凤霞)
来源:阿克苏零距离/苹果红了/阿克苏地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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