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国外的一位美容博主、化妆品公司CEO——Marlena Stell发布了一段视频,公开指责美妆博主拿钱贬低她公司的产品,致使她的公司“Makeup Geek”在2017年陷入困境。

这一视频很快在国外社交网络引起热议,有行业内部人士声称从未发现这样的现象,也有亲历者站出来分享自己的遭遇。社交媒体网红Pretty Pastel Please就表示,她曾以第一视角看到了一个公司如何要求网红通过诋毁竞争对手的产品来赞扬他们的产品。
化妆师Kevin James Bennett在Ins上称这种做法为“暴徒般的行为”,并声称一个社交媒体网红的管理公司要求支付$7K-8K来“专门对竞争对手产品进行负面评价”。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国外的社交媒体网红们都会通过与公司和品牌达成协议,在其频道或流媒体上推销产品,从而赚钱。不久前,英国数据分析公司Hopper HQ发布了 2018年度“Instagram Rich List”,它专门统计Ins上点赞流量大户的财富值,他们一条推广ins的价格惊人,不少美妆博主也榜上有名。
根据榜单,被称为“全球身价最高美妆博主”的HudaKattan也跻身其中,一条ins的推广费12万美元;而靠卖彩妆3年挣9亿的金小妹(Kylie Jenner ),已经在ins拥有超过1.1亿粉丝,一条ins的推广费更是高达100万美元。

相较而言,国内社交媒体网红一条推广微博或者小红书等内容的价格,或许要低很多,但是这样的合作模式也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你所知道的爆款或多或少都离不开他们的助推。

人民网海外版日前也发文肯定了国内“网红经济”为品牌企业以及第三方平台所带来的发展潜力,文中称,“一方面,借助网红对粉丝的影响,产品可以迅速获得人们的青睐;另一方面,利用各式各样的创意活动,平台也可以充分调动网红在内容创作等方面的积极性,倒逼品牌企业等拓展更加多元的营销方式”。

但另一方面,人民网也指出“网红电商”同样存在一些弊端,包括部分网红通过写“虚假用后感”夸大产品功能、为了牟取暴利向粉丝推荐低劣产品,以及雇佣“水军”弄虚作假等等,并强调,“网红电商”若想长远发展,必须注重产品的品质和体验,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经得起考验的产品,而网红群体应该“红得透亮”。
不久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规范电商领域各主体行为,维护电商行业市场秩序,引导电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虽然目前国内还没有相关人士公开表示遇到过与Marlena Stell相同的情况,但可以预见的是,国内的网红电商在高速发展的同时,遭遇类似的问题不可避免,不管是网红群体还是各大品牌与第三方平台,都应该时刻警醒,提前做好准备规避相关问题。
文字整理:花椒
编辑:英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