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浦口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详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链接:
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小小鹭,发送【浦口】
获取“浦口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一览表”

6月1日起,浦口区中小学生网上报名系统“幼升小”将开通,届时请点击浦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滚动图片”中“浦口区中小学生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幼升小”链接信息:
http://222.190.122.85:9003/wap/#/pages_zsbm/task/list?type=XX
今年将同步开通“幼升小”手机端报名方式,学生家长可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利用手机填报。
6月27日起,浦口区中小学生网上报名系统“小升初”将开通,届时请点击浦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滚动图片”中“浦口区中小学生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小升初”链接信息:
http://222.190.122.85:9003/wap/#/pages_zsbm/task/list?type=CZ
今年将同步开通“小升初”手机端报名方式,学生家长可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利用手机填报。
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先在网上根据施教区选择所属学校进行报名登记,再根据预约的时间段到相应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北花园路学校初中部新生材料现场审核地点为浦口二中)。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先在网上选择暂住地所属街道进行报名登记,再根据预约的时间段到所属街道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具体信息见下表。
下面一起来看下浦口区2021年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浦口区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
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区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报名要求
(一)关于入学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确认。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适当放宽。
(二)关于户籍、房产、常住地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其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有多套房产的以份额最多的为准,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报名入学。“空挂户”、集体户统筹安排入学。
1. 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报名入学
(1)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另一方是在南京市以外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南京市以外工作(含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在本施教区,并在本施教区常住的。
(2)儿童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3)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亲和母亲户口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1)拆迁家庭未购买新房且无其他房产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2)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有其他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入到新购房或其他房产内,到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拆迁手续非个人原因尚未办理完毕,户口可留在原地,有多套房产的,按照实际居住地确定施教区)。
(3)所购新房已交付但非个人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无其他房产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小学安排就读。
3.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的规定
(1)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报名登记前办好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若是拆迁户,户口要求可以按照“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第二款执行)。
(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六年内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三)关于特殊儿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2〕3号),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智障儿童少年可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条件允许的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依法对特殊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明确科学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实,对安置结果有争议的,由区教育局委托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实施仲裁。视障儿童可到南京市盲人学校就读,听障儿童可到南京市聋校就读。
(四)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9〕12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应根据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 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 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区教育局将在浦口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统筹安排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五)关于摇号
有参加区内热点公办小学、民办小学电脑摇号需求的新生及监护人,6月8日关注在浦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方案。
二、公办小学招生入学
所有公办小学新生按施教区报名入学,保证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6月4日-5日根据预约时间到所属施教区小学现场审核材料(人民小学另行安排)。逾期未到现场审核材料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要接收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和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一)2022年北花园路学校小学部(暂定名)招生,利用江浦实验小学滨江分校校舍过渡办学。
原人民小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由北花园路学校小学部(暂定名)招生,鉴于部分区域距离过渡办学点较远,此片区适龄儿童可仍按2021年代招学校选择报名入学。入学材料审核地点设置在江浦实验小学滨江分校,后期根据江浦实验小学、江浦实验小学滨江分校、南京审计大学实验学校小学部等原代招学校及北花园路学校小学部实际情况和学生家庭户籍、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珠江小学原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材料审核地点设置在珠江小学,后期根据家长意愿安排至北花园路学校小学部或珠江小学就读。
(二)浦口区实验学校小学部新生仍在海院西路校区入学。旭辉银城白马澜山、恒大溪山公馆、西华龙樾等3个小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浦口区实验学校海院西路校区招生。
待片区内规划学校建成后再根据规划和学区划分政策科学划分学区。
(三)浦口区乌江小学停止招生。原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由浦口区乌江学校小学部和桥林小学代招,材料审核地点为乌江小学。
三、民办小学招生入学
南京苏杰学校小学部、南京书人实验学校小学部、南京汉开书院学校小学部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具体报名和招生要求见《浦口区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
浦口区2022年初中招生入学
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区2022年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报名要求
(一)关于报名
本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其就读小学指导进行网络升学报名。跨区借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5月28-29日(周六-周日),携带《南京市借读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报名点办理升学登记手续。
(二)关于户籍、房产、常住地
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初中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有多套房产的以份额最多的为准,持有者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报名入学。“空挂户”、集体户统筹安排入学。
1. 属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正常就近入学办理
(1)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另一方是在南京市以外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毕业生户口随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在本施教区,并在本施教区常住的。
(2)毕业生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3)毕业生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亲和母亲户口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安排入学
(1)拆迁家庭未购买新房且无其他房产的,在原施教区初中报名。
(2)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有其他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入到新购房或其他房产内,到所在地的施教区初中报名(拆迁手续非个人原因尚未办理完毕,户口可留在原地,有多套房产的,按照实际居住地确定施教区)。
(3)所购新房已交付但非个人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无其他房产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初中安排就读。
3.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的规定
(1)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报名登记前办好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若是拆迁户,户口要求可以按照“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第二款执行)。
(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在施教区内初中就读。
(三)关于特殊少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2〕3号),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智障儿童少年可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条件允许的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依法对特殊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明确科学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实,对安置结果有争议的,由区教育局委托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实施仲裁。视障儿童可到南京市盲人学校就读,听障儿童可到南京市聋校就读。
(四)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9〕12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应根据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 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 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各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查询随迁子女学籍证明等材料。区教育局将在浦口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统筹安排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五)关于摇号
有参加南京外国语学校、区内热点公办初中、民办初中电脑摇号需求的新生及监护人,6月8日关注在浦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方案。
二、公办初中招生入学
所有公办初中新生按施教区报名入学,保证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7月2-3日根据预约时间到所属施教区初中现场初审材料。逾期未到现场初审材料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江浦街道范围内初中学校7月4-8日由教育局集中审核。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要接收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和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2022年浦口二中停止招生,启动北花园路学校初中部(暂定名)招生,利用巩固10号地学校过渡办学,招生范围为浦口二中原施教区。
三、民办初中招生入学
南京汉开书院学校初中部、南京书人实验学校初中部及南京苏杰学校初中部是区内民办初中,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具体报名和招生要求见《浦口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
四、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
按《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2〕3号)执行。
六合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办法来了
时间安排都在这里啦
详情如下
指导思想
切实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2〕9号)和南京市《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2〕4号)要求,巩固招生改革成果,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水平,更好地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基本原则
(一)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二)免试入学,公民同招
(三)规范管理,控辍保学
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帐,采用联控联保机制,健全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
招生政策
(一)公办学校1.施教区划分街镇内各中小学的施教区由街镇中心学校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自主论证,科学划定,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向相应街镇的施教区学校咨询;主城范围内各中小学的施教区按《六合区2019年主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方案》执行,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在“六合教育”(网址为http://www.lhenet.net/)“办事指南”中查询。2.小学入学年龄
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
各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中关于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不足龄的儿童无法取得学籍。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批准,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已入学取得学籍的儿童无法再次以新生报名取得学籍。
3.入学条件(1)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①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儿童户口应随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原则上应在2022年6月5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的产权证明相一致。“同一户籍”指儿童和监护人户口同簿。“产权证明”是指监护人的实际房屋所有权证,持证人应为儿童的监护人,而不是与他人共有权证。“实际居住”指非空挂,确实居住在产权证所在处。
②户籍审定中出现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不一致等特殊情况,学校应督促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期限内,办齐有关手续,逾期则由学校视招生计划内空余学位情况按招生类别、录取顺序的相关规定处理。
(2)户口随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的儿童少年入学
儿童少年户口随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监护人的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或因路段冻结,户口无法迁入;或因父母离异,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凭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审核后可在施教区小学或初中正常报名入学。
(3)户口挂靠他人处的儿童少年入学
①如果儿童的监护人有产权房(非与他人共有),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监护人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或初中报名入学。
②如果儿童的监护人没有产权房,监护人要配合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好审核工作,并与学校签署《住房信息查询委托书》,经核实监护人所述情况属实的,可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持“四老”房屋产权证的儿童少年入学
持“四老”(“四老”特指儿童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屋产权证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可以在该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一是儿童的监护人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二是儿童出生后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三是监护人、儿童与“四老”实际常住一起。
如果儿童的监护人有产权房,即使儿童出生后户口在“四老”处从未迁移过,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户口迁移到监护人的产权房处,并在该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或初中报名入学。
(5)购买二手房家庭的儿童少年入学
①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当年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小学或初中报名。
②满足①要求,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和儿童及监护人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可在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或初中报名入学。
(6)家庭有多套住房的儿童少年入学
家庭有多套住房的,应以监护人和儿童在同一户籍并且与实际居住的产权证一致的房产为准。报名时,凭该居住地的产权证明及户口簿到所属施教区小学或初中报名。
(7)拆迁户家庭的儿童少年入学①拆迁户未安置到位的或未自购新房的,需与学校签署《住房信息查询委托书》,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原施教区小学或初中报名入学。②已安置到位但未取得房产证的,凭拆迁安置协议等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或初中报名入学。
③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或初中报名入学。
(8)共有住房、小产权房家庭的儿童少年入学
共有住房(含与监护人父辈或者监护人与他人共有)家庭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名下有其他房产,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监护人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或初中报名入学;如果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没有其他产权房,监护人要配合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好审核工作,并与学校签署《住房信息查询委托书》,经核实监护人所述情况属实的,可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家庭由于历史原因购买的小城镇户籍或购买“小产权房”无法落户,造成户籍与房产不一致的情形。①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或初中报名入学。②监护人名下无房产,“小产权房”为其自有的唯一住所且实际居住,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9)电脑派位入学
根据市教育局2022年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的要求,今年继续推行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我区实行电脑派位的热点公办学校名单及电脑派位计划,待公办学校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报名登记结束后,研究确定并于6月8日公布。
区教育局将加强对电脑派位工作的指导,相关热点公办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统一的时间和工作要求,规范开展电脑派位的报名登记,并组织实施电脑摇号派位工作。
有参加电脑摇号需求的六合户籍学生,符合电脑派位报名条件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在区内热点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含励志学校小学部和面向我区招生的其他区外民办小学)志愿中选择2所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符合电脑派位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招生范围内的民办初中(含励志学校初中部和面向我区招生的区外民办初中)、南京外国语学校中选择2所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绑定电脑派位,双胞胎将作为一个号,同时派中或同时不派中;若家长不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将与其他普通学生一样,可分别参加电脑派位。选择参加区内热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摇号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没有摇上的学生,可以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如果电脑派位摇号派中而主动放弃的,则不能回原学区学校就读,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有参加电脑摇号需求的非六合户籍新生,需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10)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应按规定积极接纳区域内轻度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各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中、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可向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就读。对年龄在6-15周岁、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如选择在家康复的,所在施教区学校要创造性地开展“一生一案”送教上门工作,努力使每一位特殊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1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南京市户籍随迁至六合务工人员的子女,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年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凡符合就读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监护人应于5月30日-6月5日登录“六合区教育招生信息登记系统” (网址http://zsbm.lhenet.net/)网上平台选择学校登记报名(根据居住证,主城区以滁河为界,①滁河以北,龙津路-延安路-延安北路以东,建议选择灵岩小学和雄州初中;②滁河以北,龙津路-延安路-延安北路以西,建议选择城西学校;③滁河以南、滁河以西,涉及龙池及雄州街道的随迁人员子女建议选择成贤街小学龙池分校、龙池中心小学、龙池初中和新集初中)。报名成功后须于6月25日-26日到学校现场审核,监护人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家庭户口簿和监护人的身份证;②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或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此项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当年5月31日止;③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监护人在本区居住至当年5月31日止满一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或在当地购房取得的不动产证);④小学毕业生学籍卡(限初中新生入学)。学校在审核材料时,监护人应尽到告知义务,不得隐瞒、造假,并配合做好相关证件的核实工作。在本地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统筹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儿童少年入学。学校若出现因学位不足不能全部接受符合政策外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的情况,由街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学校入学就读。
(12)跨区域儿童少年入学
①非六合户籍但属于南京市其他区的小学毕业生应在市规定时间内(5月28日-29日)携带“南京市跨区就读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登记报名。
②六合户籍在南京市其他区跨区就读小学的毕业生,需要回我区就读初中,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携带“南京市跨区就读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和相关材料(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于5月28日-29日到六合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名大厅(延安北路25号),履行报名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在户籍地所在初中入学。
(13)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在义务教育入学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及对六合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入学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由区教育局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安排有关公办学校就读。
(14)中途转学政策
中途转学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申请转学学生需符合转入学校入学条件,在意向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向该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由学校向区教育局申请批准后方可转入。如该学校无空余学位,家长可向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提出申请,政策照顾等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招生计划(1)区教育局根据主城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和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分布的摸底情况,科学安排2022年招生计划,各校要严格执行。具体如下:
(二)民办学校
1.民办小学
(1)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
(2)招生计划:励志学校小学部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发布。
(3)招生方式: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
(4)登记报名:2022年民办小学报名招生,每个适龄儿童最多可选报2所民办小学(不参加热点公办学校派位的情况下)。六合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于6月18日-19日到六合区励志学校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能参加民办小学的电脑派位报名。
(5)招生录取:报名后,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全部录取。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按市局规定6月25日全市同步进行电脑派位,6月26日可网上查询电脑派位结果。学生被电脑随机派位派中,需在6月26日-7月6日期间到学校现场确认,7月6日17:00前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派位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
2.民办初中
(1)招生计划:励志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发布。
(2)招生方式: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当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所有报名人员实行电脑派位录取,若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励志学校初中部招生应先征求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部意愿,有直升初中部意愿的学生家长应按规定时间(6月4日-5日)到校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放弃直升初中部的小学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入学。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仅面向校内小学部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小于报名人数的,也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3)登记报名:具有本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监护人,按照学校发布的招生报名办法,参加民办初中招生报名。六合户籍在区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有参加电脑派位意愿的,学生监护人应于6月11日-6月12日,携带相关材料,在现就读小学进行电脑派位登记报名。六合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参加励志学校电脑派位,学生监护人需在上述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励志学校报名。非六合户籍但属于市内其他区的小学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6月11日-12日)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教育部门指定地点进行民办初中电脑派位登记报名。
(4)招生录取:报名后,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全部录取。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按市局规定6月25日全市同步进行电脑派位,6月26日可网上查询电脑派位结果。学生被电脑随机派位派中,需在6月26日-7月6日期间到相关学校现场确认,7月6日17:00前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派位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
(三)南京外国语学校
四、入学办法
(一)报名方式
1.2022年全区公办小学、初中报名,通过“六合区教育招生信息登记系统” (网址http://zsbm.lhenet.net/)网上平台进行,家长可通过电脑上网登录平台进行,也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方式登录平台报名。2.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含符合政策条件的拆迁户家庭子女),必须在5月30日-6月5日自行登录“六合区教育招生信息登记系统” (网址http://zsbm.lhenet.net/)网上平台,进入“小学新生入学登记”或“初中新生入学登记”栏,网上填写当前真实有效信息,进行报名(每名儿童少年只能报一所公办小学或公办初中)。逾期网上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小学或公办初中学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于 5月30日-6月5日登录“六合区教育招生信息登记系统” (网址http://zsbm.lhenet.net/)网上平台,进入“小学新生入学登记”或“初中新生入学登记”栏,网上填写当前真实有效信息,进行报名,在选择“学生户籍类型”时,应选择“市外户籍”,非本区的南京市内户籍人员子女均不认定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初次审核
1.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依据市、区有关招生政策和施教区方案,对儿童少年监护人在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初次审核。2.初次审核未获通过的,学校将通过短信形式反馈审核结果,监护人也可登录招生系统查询或向网上报名学校咨询。未通过审核的儿童少年监护人应重新登录报名系统选择学校报名(截止时间6月24日)。
(三)现场审核
(四)联动审核
(五)分批录取
(六)录取发布
各义务教育学校于8月10日前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将新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学校门口张榜公布。
(七)均衡分班
(八)新生建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严格计划管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
(四)健全监管机制
(五)落实责任追究
六、本办法由六合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合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25.9月15(周四)前,各小学、初中完成学生建籍工作。
文章来源:两区教育局
想了解更多
热点资讯、人文探索、学科资料
扫码添加点点👇
获取最新一手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