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临时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等
管制空域的通告
为维护我市春节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我市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空域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6年2月16日18时至24时,在长江不夜城(采石横江街、沿江大道、牛渚路、唐贤街合围区域)及周边500米范围内进行临时空域管制。
二、2026年2月16日19时至2月17日12时,3月2日19时至3月3日12时,在小九华寺(沿江大道、牛渚路、如愿路、祈福路合围区域)及周边500米范围内进行临时空域管制。
三、临时空域管制期间,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实施未经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活动和孔明灯等低空漂浮物放飞行为。
四、因执行重要任务(航拍、电视转播、应急救援等),确需在临时管制时段和管制区域内起降、飞行的,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五、临时空域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主动配合空域管制,杜绝违规行为。对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穆青 编审:刘若怡
监制:孙国江 总监制:潘书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