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增强警示震慑效果,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市文明办、各新闻媒体将第二十三次“交通违法曝光日”的有关信息通报如下:
1月份全市共查处89起涉酒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其中查处饮酒驾驶机动车86起、醉酒驾驶机动车3起。
以下是3起醉酒驾驶违法行为基本情况:


三、交通违法未处理次数较多的车辆

请以上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尽快处理交通违法记录。
四、涉牌涉证交通违法的车辆

请以上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尽快处理交通违法记录。
五、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大型车辆

请以上车辆所有人尽快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转自:营口市交警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