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遗失物” 混合式教学设计
文法学院 刘海芳
1.1课程的建设发展历程
图一:课程建设发展历程
课程的基本信息
1.2.1课程性质
1.2.2 课程特色
图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特色
图三:教学中存在的痛点
特色一:混合式教学改革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特色二:混合式课程教学改革的理念
图四:混合式课程教学改革的理念
1.2.3 课程教学整体设计思路、教学模式等
图五:教学设计思路
图六:师生、生生互动型教学模式
2.1整体分析(针对性教学
图七:针对性教学学情分析
个体差异和分析(因材施教、因人而异)
图八、九:教学内容
三维目标
教学目标
图十:物权法课程资源库
第一步,建成超了星泛雅物权法课程网站,并同步上传更新了课程资料,构建了丰富的课程资源库。
图十一:物权法课程网站
第二步,录制了物权法课程的重难点知识点音频,可以满足学生随时随地想听课的需求,也也可以实现学生针对自己知识点的薄弱环节进行查漏补缺的针对性学习目的。
图十二:物权法课程重难点知识点音频资源库
第三步,完成了视频录制课程。
图十三:物权法课程视频资料库
第四步,依托雨课堂课前发送预习材料,课后发布思考题,构建了线上线下的丰富课程资源,实现了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良性互动,同向而行。
图十四:物权法课程预习材料资源库
图十五:物权法课程课后思考资源库
第五步,结合时政、社会热点,建立了丰富的课程思政案例库,真正做到育人有高度、育人有实效、专业育才、立德树人。
图十六:物权法课程课程思政案例库
第六步,开创、维护并运营着德法方修课程公众号,已经颇具影响力。
图十七、十八:物权法课程公众号
依托自建课程网站平台,搭建智慧课堂
(一)雨课堂同步直播
图十九:物权法课程雨课堂直播数据
图二十: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物权法课堂
(三)学院专业共享平台
图二十一:物权法课程依托的专业共享平台
(一)教学过程的开展
图二十二:物权法课程的教学开展
环节一:课前导入 推送材料 (激发兴趣 构建初知)
【特色教学】利用“学习通”软件,在平台布置相关课程预习准备:
课前准备环节 “投其所好”
第一,在平台观看视频《我捡的铜钱为什么不是我的》。
第二,课堂开展期望调研(挖掘学生关注点)
第三:新知识点调研:
图二十三、二十四:课前知识点调研数据分析
环节二:学情分析 因材施教(了解旧知 查漏补缺)
教学步骤
【特色教学】信息化大屏随机点名,点到的学生背诵上节课知识点。
抽查知识点:
①善意取得的含义
②善意取得制度的立法目的
学生掌握评估:
课后发送题目,根据题目做出统计和分析
图二十五:学生对上节课知识点掌握的状况分析
课前学情分析目的:了解学生对上节课掌握情况,得出分析数据
数据分析结果应对:根据学生掌握程度进行评估,将同学们的共性薄弱点分析出来,针对个别共性薄弱点,课堂上再次强化讲解、纠正认知,针对个别弱点,课下一对一辅导。
环节三:投其所好 导入案例(激发兴趣 增强互动)
教学步骤
【特色教学】请进模拟演绎。(教学方法:派角色 沉浸案例)
【教师引导】
图二十六:物权法课程沉浸式环节
提问:要不要归还手表?
图二十七:物权法课程学生总结法律知识小锦囊
【应用总结要点进行案例剖析】 培养能力:理论转化为实践
图二十八:物权法课程理论实践转化环节
培养能力:归纳总结
【教师点拨】概念讲授
①拾得行为的界定(概念讲解)
◆ 拾得行为的构成要件
◆ 讨论 面对不同遗失物,拾得人和失主的态度,由此推导创设法律的必要性
图二十九:物权法课堂思维延展环节
教学手段:分小组主题讨论 教学技巧:“庖丁解牛”
②拾得人的义务:报告义务、保管义务、返还义务
③拾得人的权利:(现行法律中没有对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给出规定)必要费用返还请求权、有权要求悬赏人按悬赏广告的承诺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
培养能力:培养学生团队协作能力、演示能力
教学技巧:“庖丁解牛”
【案例剖析】
例:甲拾了一只小狗,,带回家尽心照顾,并张贴失物招领广告,后来找到了失主乙,希望乙给付必要费用和适当报酬,乙只同意支付养狗的费用,明确拒绝支付报酬,后来甲把狗丢弃在了一个陌生小区,狗在流浪的过程中咬伤了别人,请问:
图三十:物权法课堂头脑风暴环节
教学方法:头脑风暴,分组讨论,分享讨论成果
图三十一:物权法课堂小组汇报、生生互评环节
拾金不要报仇不留名的“不昧者” PK拾金索要报酬拒绝归还的“侵占者”
【简单发问 纠正认知】信息化大屏随机点名,提问学生:①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怎么看待拾金不昧?
【引经据典 深化认知】
引入桐城六尺巷的故事
问:如果你是拾得人你会不会要报酬?如果你是失主,你会不会主动给付报酬?
【师生共鸣 简直引领】
拾得人:拾金不昧
失主:知恩图报
培养能力:归纳总结
教学技巧:“铁杵磨针”
教学逻辑:层层递进,引导学生归纳总结、升华教学成果
师生合作制作目标思维导图:
◆法律角度
①拾得人与失主的权利和义务
拾得人的权利义务:必要费用请求权、报酬请求权(依据悬赏广告)、通知、妥善保管、返还义务
失主的权利义务:必要费用支付义务、给付报酬(依据悬赏广告)、返还请求权
◆道德角度
拾得人:主动归还、妥善保管、拾金不昧、善良
失主:依悬赏广告给付报酬、给付必要费用、感恩、诚信
引导学生查找【关联法条】 培养能力:严谨、探究
应用理论解决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具体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九条 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四百九十九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第三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原《合同法》(现已经失效)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环节五:铁杵磨针 课堂总结 (归纳总结 固定所学)
教学步骤
【小组讨论】
①课前导入案例分析:手表的所有权归谁?拾得人有没有主动返还的义务?失主有没有返还原物的请求权利?
②拾金不昧作为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有各有什么不同?
③有人认为将有偿拾金不昧立法不利于道德宣扬,那应该怎样做才能更好的将道德深入人心?
④你们认为该定有什么缺陷,应该怎样补充、完善?
环节六:庖丁解牛 学以致用 (应用所学 动手实践)
教学步骤
【特色教学】本堂课总结,信息化大屏随机点名,
知识掌握方面提问学生:①拾得人的权利与义务②失主的权利义务
提问目的:强化教学重难点、规定理论知识
能力提升方面提问学生:课堂开始同学演绎的场景中,原所有权人可以要回戒指吗?为什么?如何要回?
提问目的:培养和提升学生法律专业技能
素质提升方面提问学生:拾金不昧从道德和法律上讲有什么不同?
提问目的:培养学生归纳总结能力
课程思政方面提问学生:如果每个人都将捡到的东西占为己有,对社会有什么影响?
提问目的:升华教学成果,引导学生追求真善美,弘扬中华美德
【点睛引领】
◆拾得遗失物制度
◆失物不失心 拾物不失德
环节七:精雕细琢 课后思考 (学术启发 拓宽视野)
教学步骤
【学生分组查找文献、分析资料、汇总总结、投稿课程公众号】
培养学生学术思维和学术习惯,提高学术研究能力
逐步培养撰写论文的能力
①拾得遗失物法律制度完善思考
②设立报酬请求权的必要性
问:说说设立报酬请求权的必要性
【域外法律研究】
德国民法典规定:遗失物的拾得人有权向受领人请求 报酬。德国民法典规定了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具体比例为5%或3%。而拾得人违反报告义务,或在询问时隐瞒遗失物的,上述请求权即告消失。在公共行政机关或者交通机构中拾得遗失物,拾得人为该机关或该交通机构的公务员者,无请求报酬权利。
日本遗失物法规定:
遗失物件交出交付或保管所用去的费用,由接受该物件返还的遗失人或是依据法规取得物品所有权而将其领取的人负担;接受物件返还的遗失人,须得向拾得人支付该物件价值5%以上20%以下数额的报酬。
英国法律规定:
付酬是该项遗失物的10%。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对遗失物拾得问题作出的规定,相较于《德国民法典》相比要简明得多。该法第八百零五条规定,“(1)遗失物拾得后六个月内,所有人认领者,拾得人或警署或自治机关,于揭示及保管费受偿还后,应将其物返还之。(2)前项情形,拾得人对于所有人,得请求实物价值十分之三之报酬。”显而易见,该条规定之效果与德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百七十一条规定的效果基本相当。
图三十二、三十三:物权法课堂教学知识点公众号推文
图三十四:结合课堂教学推送课后思考题
①模拟题练习 目的:检测本节课所学知识,了解学生本节课知识掌握状况,有助于教师课下帮助学生查漏补缺。
②司法考试真题
目的:培养学生司法考试思维,激发学生参加司法考试,同时通过参加考试提升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图三十五:物权法课程学生学习评价
图三十六:物权法课程学生学习反馈
(一)教学重难点突出,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点进行分类,采用不同方法归纳、总结、记忆、理解。
学生明确了拾得人权利与义务,了解了现行法律规定中的不足,在研究域外制度基础之上,大胆尝试创设我国拾得遗失物报酬请求权制度。
(二)教学活动丰富多样化,学生参与度较高
图三十七:物权法课程丰富的教学活动
图三十八:培养复合型科技人才
1.具体措施:法学可以与其它学科交叉,培养包括人工智能法治人才,知识产权顶尖人才等高端科技法治人才。
2.预期效果:发挥工科优势,工法学科交叉,培养懂法律,明科技,具备大数据互联网思维,掌握人工智能技术的复合型法治人才。
图三十九:融入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的物权法课程
图四十:实践教学引入物权法课堂
图四十一:符合时代需求的科技法治人才
1.具体措施:了解行业前瞻性、预判行业新趋势,组建跨校、跨专业及校企合作开放式教研团队;持续完善师资结构,实现教师直接参与法律诉讼、仲裁或者非诉讼法律实务实践;持续更新商科引领的课程体系并实现开放共享,开发面向教学、科研和实践的跨学科集成共享平台。
2.预期效果:培养学生查阅资料、更新知识的能力,同时可以扩展学生视野,鼓励学生研究、探索的学术思维习惯和学术思考能力。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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