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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国家公共文化云网络直录播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国家公共文化云网络直录播遴选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文化馆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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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国家公共文化云网络直录播遴选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群艺)馆,新疆生产

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国家公共文化云网络直录播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群艺)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中心: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动国家公共文化云网络直录播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根据国家公共文化云网络直录播工作机制,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将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国家公共文化云网络直录播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各地拟于2022年1月至3月开展的直录播均可参与遴选。具体如下:

(一)各地品牌群众文化活动直录播。各类区域性、地方性群众文化品牌活动重点场次,突出“村晚”、广场舞、大家唱、“百姓大舞台”网络群众文化品牌活动、“乡村网红”培育计划,以及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等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活动形式包括竞赛性、展演性、惠民性群众文化活动、展览带看等。

(二)各地利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及其他资金建设的精品视频资源和通过群众文化活动产生的视频资源。资源类型包括活动精编视频、艺术普及分享、馆藏讲解展示、非遗讲解展示、专题片、口述史、短视频、微课程、讲座等。


二、遴选条件

参与遴选的直录播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导向,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展现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二)符合当前宣传重点、文化和旅游领域重点工作、公共文化服务重点选题。符合全民艺术知识普及、技能普及、欣赏普及、活动普及有关要求。

(三)活动有影响力、有代表性、有创意,直录播安全保障措施完善、技术水平高。其中,省级活动具备较大规模,统筹全省,群众广泛参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活动有创意、有特色、有水平;市县级活动有延续性、有突出代表性,深受群众欢迎;跨区域活动覆盖面广,影响力大。

(四)资源适合移动互联网传播,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良好的社会效益,制作水平高,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声音、图像、字幕无技术质量和意识形态问题,出镜人员及其言论无意识形态问题。


三、遴选程序

(一)省内遴选。省级文化(群艺)馆汇总本地区直录播,根据优中选优的原则填报2022年第一季度国家公共文化云网络直录播计划表,经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发展中心。

(二)中心审核。发展中心按照遴选条件,对各地报送的直录播进行符合性审核,审核合格的提请专家遴选。

(三)专家遴选。发展中心组织专家遴选,研究确定并公布2022年第一季度国家公共文化云网络直录播计划。


四、后续工作

(一)直录播审批。纳入计划的直录播落实《国家公共文化云直录播工作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及时提出直录播申请,经发展中心审批后实施。

(二)直录播实施。直录播申请单位做好直录播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前期筹备、预热宣传、拍摄制作、上线播出等,国家公共文化云予以支持配合。

(三)内容审核。直录播申请单位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直录播相关内容的审核,包括对活动内容、资源内容、宣传素材的审核,以及声音、画面、字幕等技术质量,出镜人员及其言论等的审核,确保直录播内容安全。

(四)宣传推广。直录播申请单位利用各自线上线下平台渠道,围绕直录播遴选、实施、播出效果等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对直录播场次及国家公共文化云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五)分析评价。直录播结束后,直录播申请单位和发展中心就各自线上线下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发展中心对直录播实施情况、效果、各单位工作配合情况进行评价,适时根据评价结果,发布多维度榜单,对相关单位发放荣誉证书,宣传优秀成果。各地参与国家公共文化云网络直录播工作情况将纳入当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资金的绩效考核,并影响次年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针对优秀直录播和工作配合良好的单位,将在后续轮次的直录播遴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发动本地区文化馆(站)、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及其他系统单位参与,报送优质直录播。

(二)请各省级文化(群艺)馆汇总填报2022年第一季度国家公共文化云网络直录播计划表,加盖单位公章和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公章后于2021年12月17日前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发展中心联系人邮箱

(三)发展中心原则上不受理计划外的国家公共文化云网络直录播申请,确因特殊原因未参与季度遴选且确有必要在国家公共文化云开展直录播,须向发展中心出具书面说明,并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请各省级文化(群艺)馆确定负责国家公共文化云网络直录播遴选工作的馆长和联络人各一名,加入工作群,做好对接联络工作。其中,馆长负责本省遴选工作统筹和把关,联络人负责材料报送、具体工作对接执行等。


联系人:陈旭,王欣

电话:010—88003035,010—88003012

邮箱:434423435@qq.com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6日



(转载于中国文化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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