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分局发布《2025年资本项目外汇政策问答案例》更新
涉及外资银行、跨境融资、境外投资等九大热点问题解答
1、外资银行注册地址变更是否需登记?
根据汇发〔2024〕12号文件规定,外资银行基础信息变更(包括地址)需向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基本信息登记变更手续。
2、外资银行减资所得是否包含资本公积?
减资所得金额原则上仅限于减少外国投资者实缴注册资本,不包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其他所有者权益。
3、外资银行转为内资是否需注销登记?
因撤资行为转为内资银行的,应在经批准后办理基本信息登记变更,无需注销。
4、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是否需办理外汇登记?
境内银行以合法资产或权益向境外出资前,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5、跨境融资便利化企业需符合哪些条件?
成立一年以上且实际经营的非金融企业(不含地产、平台),具备高新技术、“专精特新”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货物贸易管理分类为A类;两年内无外汇行政处罚记录;宏观审慎模式无法满足其融资需求。
6、境内非银行债务人借离岸贷款是否算作外债?
向境内银行离岸部门借款的离岸贷款视同外债管理。
7、多个境内担保人如何办理内保外贷登记?
可由任意一个担保人统一办理登记手续,注销时亦由原登记担保人处理。
8、跨国公司变更合作银行需提交什么材料?
需提供书面申请、加盖公章的原账户对账单(非新增合作银行提供)、与新增银行签署的确认书。
9、境内公司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能否留存境外?
境外上市资金原则上应及时调回境内,用途须与公开披露文件一致,并遵守相关外汇管理规定。
问答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