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特殊监管区域卡口管理新政
规范货物通行秩序,强化监管效能
背景情况
为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通过全国通关一体化、自行运输等措施促进货物流转。随着业务扩展,卡口通行规模扩大,对风险防控和执法统一性提出更高要求。新政策旨在完善卡口机制、压实责任,提升监管效率与货物通行便利性。
目标任务
此次公告旨在规范卡口通行秩序,增强监管效能,防范进出货物风险。同时明确各主体责任,形成协调机制,共同营造公正透明的营商环境。
主要内容
- 严格落实卡口管理:货物必须经货运通道进出,空载车辆也应按规定通行;非货运通道禁止带货通行,特殊情况须经海关批准。
- 规范检查流程:企业需配合海关检查,特殊货物可在指定地点查验,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说明,未放行货物不得使用或加工。
- 运行主体职责:管理机构应确保卡口设施正常运转,配置人力维护秩序,并加强记录及视频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及时通报海关。
- 物品监管:对人员携带物品及其他需监管的物品实施检查。
- 适用范围:适用于综合保税区、保税区、保税港区、跨境工业区,B型保税物流中心参照执行。
落实措施
来源: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