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拟出台新规完善货物原产地管理 严打欺诈行为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形势,特别是美国关税政策调整及原产地欺诈现象增多,越南工贸部正加快推动出台新法令,以替代现行的第31/2018/ND-CP号法令。该法令将更透明、系统地规范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并加强对欺诈行为的监管。
核心目标包括:提升原产地规则便利化水平,支持出口贸易并防控风险;遏制非法转运和原产地欺诈;保护越南商品声誉和品牌;为享受国际关税优惠提供法律依据。
根据最新草案内容,以下几项规定值得关注:
明确区分优惠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 优惠原产地规则用于确定货物能否享受自贸协定等国际条约中的关税减免。
- 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则适用于最惠国待遇、贸易防御措施和政府采购等用途。
“商品套装”纳入原产地认证范围
如果一组货物的所有组成部件均具有越南原产地,则该套件整体可被视为具有越南原产地。若含有非原产部件,其价值不超过整套货物总价值的15%,仍视为原产。
简化原产地证书(C/O)签发流程
- 企业可为同一批货物申请两份C/O;
- CFS仓库(集装箱货运站)货物亦可获得C/O签发;
- C/O后发有效期依据进口国规定执行(不含国际条约特别规定);
中间材料纳入原产地认定范围
出口生产中使用的非最终制造商所生产的中间材料,只要符合原产地标准且为国内采购,仍视为具有原产地资格,这在现行部分自贸协定中已有体现。
授权签发C/O权限扩大
除工业和贸易部外,省级人民委员会等符合条件的机构也可在授权下开展原产地证书签发工作,增强地方操作灵活性。
强化货物原产地核查机制
- 工贸部主导出口货物原产地核查,配合海关打击欺诈行为;
- 财政部指导进出口货物的海关查验,并可根据怀疑情形发起境外核查;
- 成立联合检查组,确保进出口原产地信息真实准确。
目前该法令草案预计将于2025年5月完成并向政府提交,未来有望进一步提升越南外贸合规性与国际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