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单一专利制度解析:效力、利用及获取方式
统一效力简化欧洲专利保护流程,中国申请率达14.83%
欧洲专利局(EPO)自20世纪70年代起推行集中审查流程,授权后的欧洲专利可在最多45个国家获得保护。传统生效模式需在各国单独办理手续,复杂且成本高。
为优化流程,欧盟于2023年6月正式实施欧洲单一专利(Unitary Patent)制度,通过单一程序实现多国保护,降低法律与行政负担。
单一专利的覆盖范围
- 当前覆盖国家: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丹麦等18个已批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UPCA)的欧盟成员国
- 预期覆盖国家:如希腊、爱尔兰、波兰等尚待批准UPCA的欧盟成员
- 不适用地区:非欧盟国家及其他未加入制度的EPC成员国(如瑞士、英国、土耳其、西班牙等)
单一专利的地域范围以注册时为准,新增批准国不追溯已登记专利。
例如:罗马尼亚于2024年9月批准UPCA,则2024年9月后注册的专利方覆盖该国,此前注册者仍仅限初始覆盖国家。
单一专利的应用趋势
截至2025年4月2日,累计提交51,772件单一专利申请,占同期EPO授权总量的22.1%。EPO与欧盟成员国申请率分别达31.8%和32.4%。
来自中国的申请率为14.83%,美国为13.89%,日本6.5%,韩国14.94%
大型企业为主要申请人,占比56.9%。医疗技术、测量、交通运输及数字通信是热门技术领域。
如何获得单一专利?
- 获取欧洲专利授权:遵循EPO常规授权流程,这是申请单一专利的前提
- 提交单一效力请求:须在EPO公布授权决定后一个月内提交书面请求,并附上翻译文件;无需缴纳官方费用
- 满足翻译要求:过渡期内(6至12年),若原语言为英语,须提供一种欧盟其他官方语言的全文翻译;若为法语或德语,则须提供英文翻译
- 确保权利要求一致性:所有参与国的权利要求必须一致,且须明确指定适用国家
- EPO审查与登记:经形式审查合格后,由EPO颁发单一专利证书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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