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美国关税政策迎来重大调整,最高法院裁定此前关税措施违宪后,美方火速发布新政策:终止《国际紧急经济权利法案》(IEEPA)项下关税,同时对全球输美商品加征临时进口附加税,跨境物流、外贸出口企业需重点关注!
一、IEEPA项下关税正式终止,仅取消特定税种
美东时间2026年2月24日00:01(北京时间同日13:01)起,美国正式停止征收依据IEEPA征收的所有附加关税,核心调整如下:
1.对华取消两大关税:10%芬太尼关税、10%对等关税同步废止;
2.系统同步更新:美国海关ACE系统中,所有适用于IEEPA关税的HTSUS税号即日起失效;
3.其他关税不受影响:Section 232条款(钢铝铜、汽车及零部件等)、Section 301条款(特朗普首任期加征关税)继续有效,正常征收。
此次终止的关税覆盖特朗普政府此前基于7项行政令征收的相关税费,涉及毒品管控、贸易逆差、国别制裁等多个维度,均因最高法院裁定“总统无单独征税权”而作废。
二、全球加征10%临时附加税
最高法院裁决后,特朗普援引《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推出全新全球关税政策,核心要点清晰:
1. 生效时间:与终止IEEPA关税同一时间,即2026年2月24日起;
2. 税率与期限:10%临时从价进口附加税,期限150天,到期延续需经美国国会批准;
3.提税预期:该条款允许总统将税率最高提至15%,特朗普已在社交媒体表态将上调税率,但暂无正式签署文件;
4.征收依据:美方以“美国存在根本性国际收支问题”为由实施该关税,为首次启用该条款制定全球关税政策。
三、明确豁免品类,这些商品无需缴纳10%附加税
本次全球10%附加税并非全覆盖,以下大类商品直接豁免,无需缴纳:
关键矿产、货币/金银锭金属
能源及能源产品、美国产能不足的自然资源与化肥
特定农产品(牛肉、番茄、柑橘等)
药品及原料药、特定电子产品
全品类车辆及零部件(乘用车、轻/中重卡、客车)
特定航空航天产品
信息资料、捐赠品、个人随身行李
已被Section 232条款限制的商品
四、对华关税新计算方式,这类产品税负叠加
新政策下,中国输美商品关税计算规则明确,不同品类税负不同,企业需精准核算:
1.多数商品:10%第122条款附加税 + 最惠国(MFN)基础税率;
2.232/301条款范围内商品:10%附加税 + MFN基础税率 + 232/301对应关税,三重税负叠加。
简单来说,此次调整并非美方关税“降费”,而是将此前的国别差异化关税,切换为全球统一的临时附加税,部分此前受IEEPA高关税影响的品类税负有所下降,但多数商品仍面临新的关税成本。
重要提醒:跨境出口企业需做好两点应对
精准核税:对照豁免清单与232/301条款商品范围,确认自家产品关税计算方式,更新报价体系;
关注时效:150天关税期限至2026年7月下旬结束,需提前规划出货节奏,同时跟踪美方15%税率落地及国会延期审批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