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闵某某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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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安市公安局白甸派出所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契机,在辖区内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一男子非法运输煤气罐700多斤,人车均无相关许可证,依法对该男子作出行政处罚,及时消除了“易燃易爆”安全隐患。

当日夜间,白甸派出所民警巡逻至白古线某机械厂路段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的一辆电动三轮车上满载液化气钢瓶,涉嫌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民警随即拦下电动三轮车依法检查。
检查后,民警着实大吃一惊,这辆小小的电动三轮车足足装了23瓶满装液化气罐,现场5名工作人员足足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将所有液化气罐装卸、称重清点完毕,重量高达700多斤。
该车车主闵某某称其运输液化气罐是为了家用,顺带帮邻居好友代充一点,而闵某某并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且车身表面无任何危险品运输警示标志,车上未安装任何安全防护装置,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民警随即依法将全部液化气罐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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