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安某土菜馆涉嫌利用“江鳞”虚假宣传
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抓好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工作,加强对节日期间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近日,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农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商超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对海安某土菜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土菜馆收银台处存放的菜单标明有名为“江鳞”(应为“江鲢”)的菜品,当事人经营场内未发现有任何江鲜产品。

经初步核查,该土菜馆菜单中标明的“江鳞”(应为“江鲢”)实际为内河人工养殖鱼类,而非源于长江鱼类,当事人对所售的内河鱼类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构成了虚假宣传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市场监管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
当事人作为餐饮服务单位,在明知食品原材料的真实状况下,以“江鳞”(应为“江鲢”)为营销噱头,对相关水产品来源、质量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自长江禁渔以来,市场上公开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局面已得到扭转。但是,仍有极个别餐饮单位为了经济利益,采用隐蔽手段以“江鱼”“江鲜”等为营销噱头来欺骗消费者。

市场监管部门对此类虚假宣传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督促经营者增强“不卖、不做”长江鱼鲜意识。
通过本案的查处,警示任何经营者都要严守法律法规底线,不触碰长江“十年禁渔”红线,既要坚决杜绝销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也不能虚假宣传销售的水产品为长江渔获物。
来源:海安市监之窗
![]()
请点个 ,扩散出去
让更多人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