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要注意了,
近日,
斗门区、香洲区、金湾区
相继公布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各区情况如何?
我们一起来看看
近日,斗门区教育局发布《珠海市斗门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该细则包括:招生对象、报名时间方式及招生办法相关规定。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须为当年小学六年级学生。具体分为以下三类:
1.具有斗门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我市、斗门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
3.符合《珠海市斗门区2021-2025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的随迁子女。
(一)报名时间:5月8日-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登陆“斗门区人民政府网”,点击专题专栏→教育发布→招生专栏→招生入口进行报名。
在招生办法相关规定方面,
该细则对“房户一致”“房户不一致”
“非完全产权房”“自建房和小产权房”
“公共租赁住房”等
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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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全文

5月1日,由金湾区教育局公布的《2021年秋季金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共包括6个方面。其中包括:公办中小学新生招生、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招生、民办中小学招生。
其中,市民较为关注的
“公办中小学新生招生”方面,
详细规定了招生区域范围、招生对象、
报名时间和方式、招生流程
和学位安排顺序等。
公办中小学新生招生对象包括: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接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2021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1.具有金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金湾户籍学生”)。
2.金湾区内符合珠海市、金湾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政策性照顾生”)。
3.户籍在金湾区外珠海市内,符合跨区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跨区报读学生”)。
4.达到2021年金湾区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积分入学学生”)。
其中,金湾户籍学生(按下列1至9项顺序依次安排学位)
1.持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户一致的;
2.因危房改造搬迁或旧村改造搬迁的;
3.持有完全产权房产但房户不一致的;
4.已购完全产权房产而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
5.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完全产权房产且房户一致的;
6.持有金湾区内唯一全权房产(含全权购买的单位集资房),因历史原因而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
7.公共租赁住房的;
8.持有非完全产权房产的;
9.有金湾区户籍无金湾区房产的。
(一)报名时间
5月8日上午9:00至5月31日下午6:00。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学位的,均为有效申请,与报名先后无关。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通过电脑登录“金湾区义务教育小一招生系统”(http://14.29.71.19:8860/visitzhjwgbxyzsjz)和“金湾区义务教育初一招生系统”(http://14.29.71.19:8860/visitzhjwgbcyzsjz)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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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秋季金湾区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全文

香洲区
5月1日,香洲区教育局公布《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根据该细则,此次招生工作,采用属地管理原则、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及房户一致优先原则。
对大家最为关心的
公办中小学
(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
新生招生方面,
该细则明确了招生区域范围、
招生对象、报名时间和方式、
招生流程、学位安排顺序、入学资料。
公办中小学(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新生招生对象包括: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须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2021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具体分为以下三类:
(一)具有香洲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香洲户籍新生”)。
(二)符合珠海市和香洲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政策性照顾生”)。
(三)达到2021年香洲区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积分入学学生”)。
其中,香洲户籍新生(第一类)学位安排顺序依次为:
1、持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户一致的;
2、旧村改造的;
3、持有完全产权房但房户不一致的;
4、已购完全产权房产但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
5、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完全产权房产且学生户籍地址在此房产上的;
6、持有香洲区内唯一全权房产(含全权购买的单位集资因历史原因而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
7、公共租赁住房的;
8、持有非完全产权房产的;
9、所持有房产学位被占用,或香洲户籍无香洲房产的;
10 、截止报名后办理房产证、落户香洲或香洲户籍学生补报名的;
此外,该份细则还详述了“政策性照顾生”和“积分入学学生”的学位安排顺序。
(一)报名时间:5月8日上午9:00-5月31日下午6:00。
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的,均为有效申请,与报名先后无关。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通过电脑登录“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
(http://14.29.71.14:8089,以下简称“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除此之外,
该细则还包含了
公办中小学
(含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
转学插班招生、
民办中小学招生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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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秋季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