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消息!
珠海这项补助金
政策实施期限再次延长!
快来看你符不符合申领条件!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延续实施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规定
今年继续实施
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①在珠海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②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包括在珠海市参保缴费不满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2021年1月1日以来
符合条件之一的
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74元/人·月。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下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32.2元/人·月。
申领需要哪些材料?
申领材料
符合在我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申领失业补助金,不需要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有哪些方式可以申领?
①“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微信打开【粤省事】小程序,进入小程序后登录,选择城市为珠海,下滑选择【社保医保】服务板块,根据指引操作即可。
②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http://si.12333.gov.cn
③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
线下可以申领吗?
快接着往下看
申领人可前往我市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前台窗口办理。(温馨提示:疫情期间请失业人员优先选择线上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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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和市、
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公地址和电话
审核通过的,珠海市社保中心
将在审核通过后的次月20日前
将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
至失业人员的银行账户
温馨提示
1.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2.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存在以下停发情形的,应主动告知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待遇停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或死亡的;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申请人可致电0756-12345申请停发失业待遇。
3.失业补助金是应对疫情新增的阶段性补贴政策,在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期内,参保失业人员只可申领一次失业补助金,且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含补发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政策执行期内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请补发。参保失业人员在政策执行期内有多次失业的,以失业人员最后一次失业为准。
4.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默认将失业待遇发放到社保卡,为确保失业补助金发放成功,建议失业人员申请时提供本人的社会保障卡账号,并确认社保卡金融账户已激活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如申请时未办理社保卡的,失业人员可提供本人在珠海中行、农行、工行、建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平安银行、农商行等九大可校验的银行借记卡。
看到这里
大家可能有些混乱
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
两者有何区别呢?

失业保险金与失业补助金的
标准待遇有何不同

最后提醒一下大家~
本次失业补助金受理截止时间为
2021年12月31日
快来领取这笔“保底钱”吧!
◆ 来源:珠海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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