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9日上午,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宣判这起涉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并召开新闻发布会,被告人沈某、胡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责令共同承担损失清退责任。
正规营业执照“掩护”下,干起了违法事
禁不住返利诱惑,“老妈们”成铁粉
“老妈乐”无法让老妈“乐”
警惕披着合法“外衣”的养老骗局
本案被告人之所以能够堂而皇之地实施非法集资犯罪,一方面由于两被告人以合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店面作掩护,并以办理商城会员的名义开展相关集资活动,为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披上了合法表象的外衣;另一方面,两被告人将主要犯罪目标瞄向对市场新兴经营模式识别能力不足的老年人群体,并以高额返利、稳赚不赔为诱饵,吸引了较多老年人的投资。
该案承办法官提醒,资本市场并非稳赚不赔,收益与风险并存,远离各种非法理财套路,老年人切莫贪图所谓的高回报将毕生积蓄投入其中,在“甜言蜜语”面前务必时刻保持清醒。只有守好自己的“养老钱”,才能享受高品质的晚年生活。
来源:南通反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