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可恶!
珠海这名男高管
拍摄裸照、威胁他人、
强迫女同事发生性关系33次!
最终......
近日
广东珠海斗门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了一则起诉书

2017年2月,黄晓娟(化名)
被聘为珠海市斗门区某公司
IQC 部门的员工
黎锋(化名)是同公司的工程主管
两人为同事,工作中常有联系
2019年12月6日,黎锋在黄晓娟租赁的房屋中发生争执,黎锋强行脱掉黄晓娟的衣服,拍摄裸照,并想强行与黄晓娟发生性关系,其后黎锋离开。
之后,黎锋多次通过公司内部邮件、短信、支付宝向黄晓娟发送威胁信息,以向黄晓娟同事、朋友公开其裸照为威胁,要求黄晓娟与黎锋发生性关系。
据起诉书载
自2020年4月9日至2021年3月4日
在黄晓娟的出租屋中
黎锋强行与黄晓娟
发生性关系三十三次
2021年3月8日
黎锋被珠海市公安局
斗门分局刑事拘留
4月14日,经检察院批准,黎锋涉嫌强奸罪被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逮捕。之后,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侦查终结,于2021年6月11日向检察院移送起诉。
依据合法程序收集证据,内容客观真实,黎锋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检察院向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院认为,黎锋违背妇女意志,以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黎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结合其他量刑情节
建议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大家要遵纪守法,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 来源:九派新闻、广东珠海斗门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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