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行经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同车道前车正在等红灯。应该怎么办?
先来看一下法律条文怎么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显而易见,应该依次停车等候。
不过,一些机动车驾驶人为了图省事,不顾交通安全,违反此项法律规定。结果,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造成车损人伤。
来看2023年2月6日下午发生在南莫镇区兴南村六组交叉路口的一起交通事故视频。
在交通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时
应当自觉遵守以下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观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事故出于大意,安全源于警惕
提醒广大驾驶人
来源 :海安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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