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药在医保目录
为何不能报销?
南通市医保局权威解答
除急诊和抢救外,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在发布医保药品目录时,会在部分药品后面增加限定支付范围,如限儿童、限生育保险、限工伤等内容。只有参保人员在符合限定支付范围的情况时,医保才能报销。
例如泊沙康唑肠溶片,医保药品目录规定限13岁和13岁以上重度免疫缺陷患者。也就是说,只有13岁及以上重度免疫缺陷患者使用这款药,医保才予以报销。
查询小工具:下载“南通医保”APP,点击右下方“政策解读”—“药品目录查询”,输入药品名称即可查询到该药品医保限定支付范围。
国家药监部门在批准药品上市时,都会核准该药品的适应症范围,生产企业要在药品说明书上明确,当超出适应症范围使用该药品时,虽然是目录内的药品,医保也是不予报销。
所谓适应症范围,通俗地说,就是能治什么病或缓解什么症状。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参保人使用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满足以下条件,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一) 以疾病诊断或治疗为目的;
(二) 诊断、治疗与病情相符,符合药品法定适应症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
(三) 由符合规定的定点医药机构提供急救、抢救的除外;
(四)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药品费用,应当凭医生处方或住院医嘱;
(五)按规定程序经过药师或执业药师的审查。
来源:南通医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