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杯、插座、路由器、签字笔……生活中常用的物品经过改装,竟然都变成了具有偷拍、偷录功能的窃听窃照设备。不经意之间,自己的言行就被别有用心之人偷拍,令人不寒而栗。2024年6月12日,经如皋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龚某、张某、刘某等三人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龚某、张某、刘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至四千元不等。



检察官提醒
一些不法商贩为了谋取利益,将窃听、窃照设备隐藏在日常生活物品中,这些设备在被摄录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大肆拍摄,严重侵犯个人隐私。广大群众切勿购买窃听、窃照专业器材,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一旦发现有人售卖偷拍、偷录设备或个人隐私被偷窥、传播,请及时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