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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课间劳动被绊倒,摔断门牙,学校要赔偿吗?

小学生课间劳动被绊倒,摔断门牙,学校要赔偿吗? 海安零距离传媒
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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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课间劳动引发的“门牙风波”


🌟 地点:某小学
🌟 主角三年级的小彤和小强
🌟 起因老师安排两人扔纸箱,小强突然回头伸脚绊倒小彤,导致小彤门牙脱落、两颗牙齿松动。小彤家长认为孩子不仅身体受到了伤害,还产生了自卑心理,将小强及其家长、学校一起告上法庭,索赔9500余元。


三方说法,谁是谁非?

小彤家长(原告)

孩子被绊倒时老师不在场,学校没管好!小强是故意使坏,他家大人必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而且孩子现在一笑就捂嘴,心理受伤也要赔精神损失!

小强家长(被告)

医疗费我们认,但护理费、营养费得看鉴定报告。孩子打闹没轻重,精神赔偿要价太高了吧?学校让学生丢这么大的纸箱,有过错应当共同承担。

学校(被告)

安全教育我们天天做。监控显示老师安排了正当劳动,事发后马上送医联系家长,我们已经履行了应尽的职责,不该承担责任。



法官一锤定音:三个关键问题讲明白

01


孩子闯祸,家长要赔钱吗?


民法典规定:已满8周岁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犯了错得家长“买单”。小强故意绊人,所以他爸妈应当赔偿。

02


学校是否可以免责?


学校不是“保险箱”,是否免责关键看有没有做到三点:安全制度健全、日常教育到位、出事处理及时。这所学校有安全教育记录,课间劳动是正常活动,事发后处理得当,因此可以免责。

03


精神损害抚慰金如何确定?


虽然没构成伤残,但小姑娘门牙掉了,吃饭说话都受影响,同学面前自卑更是隐形伤害。法院酌情支持2000元,就是要弥补孩子的“心灵伤口”。



最终法院判决小强家长赔偿



· 医疗费517元(实报实销)

· 护理费1500元(30天按50元/天)

· 营养费500元(酌情补助)

· 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呵护心理健康)


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01

熊孩子犯错=家长“买单”!平时要教育孩子"手脚有分寸"  。

02

学校无过错不“背锅”,若学校有管理漏洞,可依法追责。

03

索赔要合理。法院支持“实际损失+必要补偿”,“狮子大开口”未必会支持。

来源:崇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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