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高龄老人的街坊
请注意!
近日,珠海市民政局印发
《珠海市高龄老人津贴
发放管理办法》
(下称《办法》)
进一步规范了高龄老人津贴的
发放管理工作
年满80周岁及以上年龄
每人每月最少发放200元
《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有效期为5年
津贴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具体要如何申请?
跟着掌上君一起详细了解
01
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可以申请高龄老人津贴。
● 实际年龄以出生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
● 没有出生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02
高龄老人津贴按照老年人的实际年龄,分为以下3个发放档次标准:
● 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 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
● 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0元。
03
高龄老人津贴申请方式包括3种:
● 户籍老年人年满80周岁前一个月可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 符合条件的户籍老年人也可通过“粤省事”或市智慧养老平台进行线上申请;
● 户籍老年人可委托他人协助办理,村(社区)工作人员应当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和申请提供上门办理服务。
04
高龄老人津贴按月发放。
● 镇(街道)应当在每月20日前通过市智慧养老平台将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明细表提交至区(功能区)民政部门。
● 区(功能区)民政部门应当在每月25日前完成发放审定。
● 各区(功能区)应当在每月30日前将高龄老人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账户,并在发放清单明细中统一备注“珠海市某年某月高龄老人津贴”。
05
● 各区(功能区)民政部门应当在每年5月、11月分别完成对本辖区高龄老人津贴领取对象的资格认证,区(功能区)民政部门指导镇(街道)安排村(社区)工作人员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视频查看等形式进行资格认证。
● 镇(街道)将居住地在本市以外的领取对象纳入“特殊名录清单”,按季度采取多种方式完成“特殊名录清单”领取对象100%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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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查看《管理办法》原文▼
此外,《办法》提到
上级国家机关对财政资金管理
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等工作
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此前珠海市制定印发的
有关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工作的文件规定
与《办法》不一致的
以《办法》为准
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让身边的老年人
有更多的幸福感!
◆ 来源:珠海金湾、知珠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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