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个人贷款用途管控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销售行为违规侵害消费者权益,邮储银行南通分行被处罚款55万元,罚款数额为6张罚单中最高。
就是昨晚南通老记在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上看到的消息。说实话,很吃惊!很意外!银行,作为国家管理货币和服务社会的金融窗口,制度应该很严格,不可能出现这种事。意外的是,还有“南通”,并有“说的和做的”不一样的事实,真的想不通了。
下面是处罚原文:

小编也搜索了一下
今年的3·15邮储银行南通分行还开展了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宣传活动
3月9日起,为期一周

算算,这活动刚一结束
邮储银行南通分行
就因“销售行为违规侵害消费者权益”被处罚
真的让人,嗯,有点吃惊!
切实保护好消费者权益
不是嘴上说说
活动宣传有必要
实际行动更最重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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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南通头条综合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濠滨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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