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东的孙某在楼房下干活,没想到天上飞来横祸,被楼房外墙脱落的瓷砖砸死。赔偿责任应当由谁承担呢?记者10日从如东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结这起案件,判决房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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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王某因办丧事向张某租用丧棚。张某雇佣朱某、孙某夫妇二人一起干活,但孙某在王某居住的楼房下干活时,不幸被房上脱落的墙面砖砸中头部,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孙某去世后,其近亲属朱某等诉至法院,要求房屋所有者王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10余万元。
如东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本案中,孙某被坠落的楼房外墙面砖砸伤致死的事实客观存在,其不存在过错,王某作为建筑物的所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遂判决王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建筑物的构筑物、悬挂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应当积极、主动地排除安全隐患,对产生安全隐患的地方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以案说法】《民法典》明确承担责任主体
建筑物上的设施发生脱落致人损害事件时有发生,事故发生后建筑所有人、管理人经常认为其没有过错,仅是意外事件,不应承担全部责任。对此,新颁布实施的《民法典》第1253条明确,承担责任主体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受害人孙某被王某楼房上跌落的墙面砖砸伤后致死,王某不能证明其没有过错,孙某也没有过错,所以王某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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