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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实施
特别提到饭店要主动对客人
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醒
但是平潮一家饭店没有做到
结果被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平潮分局执法人员
进行了处罚
当天下午
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平潮分局的执法人员
到辖区内的饭店进行检查
发现一家饭店的餐桌上
留有很多客人未吃完的食物
同时饭店里并未在醒目的位置
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的标识
本月初就已经检查过十几家饭店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执行的情况
这家店当时就存在一些问题
并当场要求整改
提出整改意见之后
该饭店进行了整改
在醒目的位置张贴和摆放了
反食品的浪费标识
11月15号
执法人员对这个饭店进行了复查
在抽查两个包厢后发现
食品浪费现象仍然存在
该饭店涉嫌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造成明显浪费
要求责令改正之后还是我行我素
情节比较严重
对于该店第一次警告要求整改
第二次仍拒之不改的处以1000元罚款
听说这件事之后
市民普通赞成
对于浪费行为
就应该用法律约束
朱女士 市民:我们去饭店吃饭,如果吃不完,一定会打包带走。
蔡小姐 市民:我们先点菜,不一定点多少,如果吃了不够,可以再点,做到不浪费。
吴刚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潮分局副局长:提醒广大的经营户、单位,首先要在经营场所内主动公示相关的《反食品浪费》的标识。然后主动向消费者提示点餐要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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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南通市场监管、总而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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