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海安的一位司机,
竟然主动打电话报警称自己酒驾。
嗯?现在酒驾的人觉悟都这么高了嘛??

2021年2月6日3时22分左右,骆某醉酒后驾驶苏FJ****5号小型轿车,沿海安市通榆路由南向北行至王府邦瑞酒店北侧路东。
因与朋友发生矛盾争吵,骆某为摆脱朋友纠缠,遂拨打110报警称自己酒驾。民警到场后发现骆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遂责令其呼气检测,结果骆某被测出酒精含量为107.0mg/100mL。后经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证鉴定室检验,结果在骆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86.8mg/100mL。
目前,该骆已被取保候审。

酒驾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来源:海安公安微警务

海安人都在玩的APP,美好生活从这开始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海安零距离新版AP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