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标电动三(四)轮车
以其方便、快捷的优势
受到中老年群体的青睐
他们认为此类车既可载人又可载货
非常实用

但非国标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
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极易诱发道路交通事故
从而造成群死群伤的悲惨结果
温馨提示
1、购买正规车辆,不购买改装车、拼装车、盗抢车和报废车。
2、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国标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驾驶人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三轮车必须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D证;驾驶电动四轮车必须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C2及C2以上驾驶证。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以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罚款可并处行政拘留。
3、及时注册登记上牌。广大市民购买车辆前,首先要咨询所购买车辆是否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可以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自行查询,也可以持车辆合格证(或合格证照片)到当地公安交通部门进行咨询。车辆管理所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所购车辆品牌、型号不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车辆管理所将无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对于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车辆,依法依规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4、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查,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应当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5、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使用电动三(四)轮车违规载人,接送学生;驾乘电动三轮车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转弯、变更车道、靠边停车时减速慢行;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得酒后驾驶。

海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非国标电动三(四)轮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