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部分地区疫情隐匿传播、续发风险不容忽视,全市疫情防控容不得丝毫松劲懈怠。正当全市上下勠力同心、共克时艰,广大人民群众付出巨大努力的同时,仍有少数人员无视疫情防控政策,逃避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极大风险隐患,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近日,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社会及社区防控组联合公安机关,通过现场检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并依法查处了多起涉疫违法行为,其中3人未按防疫规定进行核酸检测被警方行政处罚。
案例一
4月10日上午,我市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发现一外地来通人员路某未按防疫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路某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近日,防疫工作人员在对南通某农贸市场的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经营户秦某未按防疫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移交后,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秦某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日前,防疫工作人员在对通州某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行业的顾某未按防疫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移交后,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顾某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争取做到“全员、有序、安全”
让我们一起再坚持、再努力
“应检尽检”
做好个人防护
彻底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