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微博@南通公安
#南通警事#【南通市通州区一网民在朋友圈发布招嫖广告被教育训诫】2017年11月3日,网民“通州百姓信息平台”在微信朋友圈公然发布招嫖广告信息。南通网警随即对该线索开展工作,经查,该账号系网民庄某(男,47岁,南通通州人)所有。
据交代,庄某加盟“百姓信息平台”后注册使用“通州百姓信息平台”账号,日常使用该账号在朋友圈发布求职招聘、房屋买卖租赁等便民广告信息,从中赚取广告费用,因疏于对广告内容审核,导致发布违法信息。经教育训诫,庄某认识到错误,主动写下检讨,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同时,公安机关已对该广告中提及的卖淫嫖娼线索开展查处工作。



南通公安提醒:网络非法外之地,任何网民在发布信息时均应注意所发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否则就可能触及法律底线,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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