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机动车。 二、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不得停车,停于停车泊位内的除外。 三、在以下路段车辆停放或临时停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处理。 1、文博路(碧华路口至朝霞路口); 2、朝霞路(通海路口至尚德路口); 3、碧华路(通海路口至新世纪大道路口)。 来源:通州区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