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上方通州微平台免费关注!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限期处理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涉案车辆的公告
以下车辆因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被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请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或车辆合法来源证明到被扣留单位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车辆信息















通州微平台 一个通州人自己的公众号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关注
对我最大的支持,就是您的转发和点好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