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来暂住,忘跟房东报备
可能会被罚款?
近日,一深圳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
朋友过来找工作
在自己家里暂住了几天
忘记跟房东报备
事后被罚款了500元

相关帖文在网上引起热议,许多网友表示,自己平时并没有意识到报备的必要性,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后果。
还有网友表示,不仅朋友来暂住,搬离也得报备,否则同样可能面临处罚。

为了了解更多情况,南方+联系了该网友所在区域的派出所。
工作人员解释说,按照规定,如果有外来人员计划居住超过一周,就需要向社区的网格员进行报备。如果没有这样做,可能会面临罚款。但通常这种罚款是针对房东而非租客。
此外,租客的相关信息,包括入住和搬离的时间,都需要如实报告,否则也可能受到处罚。

图源:IC photo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二条,以下申报义务人应在非深户籍人员入住或搬离之日起七日内申报居住信息:不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或实际管理人;为员工提供宿舍的用人单位。
如果房屋承租人为非深户籍人员提供住所,那么这些人员应向承租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居住信息,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承租人则应在非深户籍人员入住或搬离之日起三日内,向出租人或实际管理人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而在违反条例的情况下,根据第四十条规定,未申报或虚假申报非深户籍人员居住信息的申报义务人,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按每人五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同样,第四十一条也规定,如果非深户籍人员拒绝提供居住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以及房屋承租人未向出租人或实际管理人提供真实居住信息,都将被处以相应的罚款。

因此
提醒各位在深圳租房的小伙伴们
无论是入住还是搬离
亦或朋友来暂住
都要记得及时报备居住信息~
🏃🏃🏃
*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