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议案,任命张彤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任命王晓斌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晖同志辞去南通市人大常委会
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3年7月10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吴新明同志辞去南通市人民政府
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3年7月10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吴新明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南通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7月10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彤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王晓斌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陆卫东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李建民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张彤同志代理南通市人民政府
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3年7月10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张彤同志代理南通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并报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张彤、王晓斌进行了宪法宣誓。
简 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