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下半年以来,特别是进入2016年,上海房地产市场出现了非理性过热的情绪,房价形成了加速上涨的趋势,同时也有投资投机性需求回潮、部分企业及从业人员违规操作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广大市民和社会各方十分关注,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
3月25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即日起发布实施。当然,重中之重还属下面这两条:
1、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2、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但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新政条件苛刻,但并不意味着上海房价会明显回落,开发商和二套房业主与购房者之间还会继续博弈一段时间。所以上海人到底会不会被新政重拳“打痛”,就静观其变吧。

